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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12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2025年4-12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共25件)

序号

案件名称

实施处罚行政机关

被处罚单位/个人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为

处罚结果

备注

1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徐某、张某

行政处罚

该公司检维修期间高压变换冷凝液至23701-T201洗涤塔管线总阀后盲板,现场编(23701-MB-02-027)与2#气化炉检修隔离盲板确认表、气化炉系统位置图(23701-SFS2009)不一致。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个人徐某、张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徐某处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张某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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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热动力车间柴油储存区卸车静电接地未设置接地夹、LPG储罐区入口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器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1.热动力车间柴油储存区卸车静电接地未设置接地夹;2.LPG储罐区入口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器。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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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内蒙古伊诺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安装管线用作催化剂萃取回收、未落实《HAZOP分析报告》中在火炬部分提出“长明灯火嘴前加阻火器”的安全措施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内蒙古伊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1、企业未经设计单位同意在缩合釜反应器(位号:120R0801)至粗醛预热器(位号120E0801)安装5条10米管线用作催化剂萃取回收;2、2023年11月在《HAZOP分析报告》中火炬部分提出“BF1401增设报警功能,长明灯火嘴前加阻火器”的安全措施,但企业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该公司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规定、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个人额某、陈某、孙某、马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公司并处人民币35000元(叁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额某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陈某处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孙某处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马某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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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杭锦旗泰亨源加油站未为加油员温某、贾某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静电鞋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泰亨源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未为加油员温某、贾某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静电鞋。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作出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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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杭锦旗跃盛加油站缺少油气回收装置、燃煤锅炉、灭火器使用操作规程制度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跃盛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安全操作规程》中缺少油气回收装置、燃煤锅炉、灭火器使用操作规程。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吕某处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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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杭锦旗银发加油站未为加油员石某、杨某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静电鞋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银发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未为加油员石某、杨某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静电鞋。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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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杭锦旗伊和乌素通达加油站未为加油员斯某、阿某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静电鞋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伊和乌素通达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未为加油员斯某、阿某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静电鞋。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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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杭锦旗黄河加油站加油员王某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工作鞋行政处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黄河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加油员王某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工作鞋。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王某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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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杭锦旗鑫源加油站双层管道泄漏检测仪未插电行政处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鑫源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双层管道泄漏检测仪未插电。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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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杭锦旗锦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锦源加油站加油员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工作鞋行政处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锦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锦源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2025年6月11日19时08分至19时11分(视频监控时间),加油员王某在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工作鞋。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刘某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王某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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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杭锦旗杭锦淖亨通加油站安全管理员加油时未穿防静电工作服行政处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杭锦淖亨通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2025年6月11日18时28分(视频监控时间),安全管理员林某在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工作服。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林某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林某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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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杭锦旗鑫源加油站加油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上岗作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鑫源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加油员杨某、武某未穿防静电工作鞋分别在加油区2号加油机和1号加油机加注汽油作业(视频监控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5:30至17:10)。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及《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2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王某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武某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杨某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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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雄风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加油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上岗作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雄风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雄风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加油员王某未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在加油区7号加油机加注汽油作业,(视频监控时间2025年9月12日15:40至16:00)。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及《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2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3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武某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王某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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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恒通加油站加油员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上岗作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杭锦旗恒通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加油员刘某(视频监控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6时17分至16时32分),在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工作服。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及《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2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3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王某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王某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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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福源加油站加油员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上岗作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福源加油站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加油员刘某(视频监控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6时17分至16时32分),在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工作服。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及《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2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杨某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王某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马某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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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通途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加油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上岗作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通途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

该加油站加油员郝某(视频监控时间2025年9月22日,监控视频时间是12:41)未穿防静电工作鞋在加油区4号加油机进行加油作业。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及《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4.2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加油站处人民币13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武某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郝某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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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内蒙古安德力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及安全警示标志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内蒙古安德力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固定动火区乙炔气瓶储存区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及安全警示标志。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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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杭锦旗百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备未按规定投入使用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百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1.杭锦旗百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料仓液位联锁未履行切除手续;2.浓缩液储罐液位联锁未投入使用。

该公司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该公司作出并处人民币24000元(贰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郭某作出并处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白某作出并处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某作出并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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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内蒙古杭锦旗苏里格玻纤有限公司1号融化车间10号料仓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内蒙古杭锦旗苏里格玻纤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1号融化车间10号料仓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

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该公司13000元(壹万三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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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杭锦旗桃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原水车间活性炭储罐、石英砂储罐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杭锦旗桃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原

行政处罚

原水车间活性炭储罐、石英砂储罐未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案。

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该公司15000元(壹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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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核工业二0八大队16号机台泥浆泵安全阀到期未校验和13号机台液压钳上未安装压力表违法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核工业二0八大队

行政处罚

16号机台泥浆泵安全阀到期未校验和13号机台液压钳上未安装压力表违法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该公司28000(贰万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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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南阳雨坤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钻操作台抗震压力表未校验和柴油发电机配电箱未设置“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违法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南阳雨坤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司钻操作台抗震压力表未校验和柴油发电机配电箱未设置“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违法案。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26000(贰万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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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空气产品(杭锦旗)有限公司T3配电室绝缘胶垫超期未检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空气产品(杭锦旗)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空气产品(杭锦旗)有限公司T3配电室绝缘胶垫超期未检测(上次检测试验时间为2024年8月3日),未进行定期检测试验。

空气产品(杭锦旗)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空气产品(杭锦旗)有限公司作出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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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门固定动火区北侧约30米处,彩钢房内存放32个乙炔气瓶(实瓶)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限期整改,处人民币15000元整(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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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的承包商(浙江联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焊工季汉山在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切割循环水池上方工字钢”动火作业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

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及总经理郑某某、生产副总刘某、安全部经理高某、公用工程部副主任薛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给予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4000元整(壹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某处人民币8000元整(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分管生产副经理刘某处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安全部经理高某处人民币1500元整(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公用工程部副主任薛某处人民币1500元整(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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