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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杭锦旗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5年杭锦旗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2025年杭锦旗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旗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要求,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2026年供暖季民生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确保全旗农牧民民生供暖用煤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上级文件有新规定的按照新文件要求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不让老百姓挨冻是硬道理”的批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级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好全旗农牧民民生供暖用煤问题,确保广大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工作原则
  各苏木镇是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责任主体,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全力保障民生供暖用煤稳定供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摸底排查管辖区内集中供热锅炉用煤需求和农牧民用煤缺口等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台账清单。2025年农牧民民生供暖用煤原则上按每户2吨的标准予以保障;集中供热锅炉用煤应统筹考虑上年度供暖季实际用煤量、本年度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农牧民、集中供热锅炉用煤需求要确保“数出有源”,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数据虚报或弄虚作假行为。农牧民、供暖企业、小型供暖点和养老院按用煤需求全部落实保供任务。旗能源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住建局和各苏木镇提出的煤炭需求量,积极协调对接市能源局和相邻旗区煤炭主产地,落实民生供暖用煤煤源。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生供暖用煤工作保障,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海全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李利军  旗能源局局长
  成员:王虎  旗住建局局长
  刘文天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亮明  旗民政局局长
  李晓东  旗交警大队大队长
  殷宇涛  锡尼镇镇长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镇长
  李儒东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
  李政欣  呼和木独镇镇长
  希木  巴拉贡镇镇长
  张彪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
  李俊文  塔然高勒联合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利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对接等相关工作,统筹做好供暖季供暖用煤保障和发放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煤源组织。由旗能源局提前与市能源局、相关旗区能源局、煤矿企业对接,明确煤源数量、质量和供应时间,确保煤源充足。优先选择热值高、含硫量低的优质煤炭,以提高取暖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拉运期间,协调煤矿开通冬季取暖用煤货运绿色通道,确保按时完成保供工作。
  (二)摸清底数。住建局、各苏木镇要认真摸清并统计本年度农牧民供暖用煤和集中供暖用煤缺口,制定清单,统计数据要做到精准识别,精准统计。并将结果报送旗能源局汇总。
  (三)供应保障。各苏木镇农牧民民生供暖用煤发放和运输由苏木镇负责。发放必须做到足量发放;运输必须采用“点对点”按照“定路线、定车辆、定人员”的方式,自行安排组织煤炭运输、配送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民生供暖用煤及时发放到户,并指派专人全程跟进,确保民生供暖用煤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安全有序。如在民生供暖用煤发放过程中因质量、数量等原因造成负面舆情,由各苏木镇负责协调解决。住建局和民政局组织用煤单位和企业同样采用“点对点”按照“定路线、定车辆、定人员”的方式,开展工作。
  (四)运输保障。旗交通运输部门,确保煤炭运输通道畅通,针对冬季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制定应急预案,如遇道路积雪、结冰等情况,及时组织除雪除冰,保障煤炭运输车辆的正常通行。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和路线,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五)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对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苏木镇及集中供暖企业煤炭供应、发放及储备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信息反馈。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掌握冬季取暖用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保供任务,扎实推进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把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统筹安排、加强协同配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加强工作调度。各苏木镇要不定期调度本辖区农牧民供暖用煤拉运、发放进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的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供应保障的,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旗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苏木镇民生供暖用煤拉运、发放等全过程进行监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与纪检部门沟通配合,建立联合工作组,对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严肃问责追责。
  【文字解读】2025年杭锦旗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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