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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杭锦旗本级权责清单和苏木镇权责清单的通知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鄂尔多斯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及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鄂职转办发〔2022〕8号)文件精神,经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的《杭锦旗本级权责清单(2022版)》《杭锦旗苏木镇权责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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