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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力位阶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科室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基本信息公开

机构信息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主要负责、办公地址、办公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法定主动公开

1.政府网站
2.其他

 

办公室

文件公开

政策文件

公开政策性文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法定主动公开

1.政府网站
2.其他

 

办公室

政策解读

对重要政策措施开展解读,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予以展现,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并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法规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法定主动公开

1.政府网站
2.其他

 

综合业务室

工作动态

/

公开重要的政务活动等动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法规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法定主动公开

1.政府网站
2.两微一端
3.其他

 

办公室

财务信息

财政预决算

/

公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行政法规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法定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政府采购

/

采购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和采购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

公开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法定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法规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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