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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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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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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简介 |
机构信息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法定公开事项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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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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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解读文件制定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解读机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第二十条(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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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股 |
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以及政策解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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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统计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第二十条(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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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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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 |
国家统计 |
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中执行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实时更新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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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中心 |
组织实施国家、地方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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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统计 |
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中执行的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实时更新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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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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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 |
数据发布 |
统计公报,年度、季度、月度主要统计数据,按国家规定对外发布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和重要统计调查相关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三条,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第二十六条,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
行政法规 |
适时发布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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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
公开年度、季度、月度主要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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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解读 |
统计数据发布后的配套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
行政法规 |
适时发布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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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统计调查中心 |
进行统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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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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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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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和程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行政法规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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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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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监督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
行政法规 |
适时公开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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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股 |
负责组织管理全旗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全旗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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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
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检查通知文件等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
行政法规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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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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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 |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失信信息 |
《统计严重失信企信用管理办法》 |
《统计严重失信企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统计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决定。 |
行政法规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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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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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决算、报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三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决算草案编制工作,并汇总编制本级决算草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统计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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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