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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 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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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三级 事项 |
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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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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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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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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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管理 |
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政务工作 |
公开应急管理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法规 |
及时公开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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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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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获取方式、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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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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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目录 |
全文公开,包括索引、名称、文号、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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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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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 |
1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报告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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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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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 |
部门预算、决算公开报告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定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在内的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及时公开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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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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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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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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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
行政权力 |
依法行政 |
行政许可、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执法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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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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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信息 |
重点领域信息 |
事故调查处理 |
依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经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
行政法规 |
及时公开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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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察考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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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
本机关实施的安全生产常规检查、明察暗访等情况,以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结果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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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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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举报 |
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等举报平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
行政法规 |
及时公开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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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察考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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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预警 |
黄河凌汛、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地质等灾害预警或安全提示、防范应对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法规 |
及时公开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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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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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
本机关修订的事故灾害类、自然灾害类等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以及演练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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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障中心、应急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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