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力位阶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科室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及政务公开工作

机构职能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行政法规

即时公开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部门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行政法规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1.政府网站
2.公告公示栏

 

办公室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部门决算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政务服务工作

办事指南

应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

实时公开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室

咨询投诉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

实时公开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室

政策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办公室

政策解读

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规划、制度等解读文件,有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和回应。

服务保障工作

行政确认、给付、处罚工作

退役军人优抚褒扬纪念、移交安置管理等服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规

实时公开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公告公示栏

 

办公室

网络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舆情收集回应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微信公众号

 

办公室

互动回应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规定及时发布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1.政府网站
2.微信公众号

 

办公室

咨询投诉

咨询、投诉、举报、监督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时公开

杭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公开

微信公众号

 

办公室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