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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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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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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局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负责人姓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1.行政法规2.中办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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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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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自然资源局名义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公报、政府或者部门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第二十三条,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起草机构应当负责同步对其涉及重大政策的决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进行解读。负责同步对其涉及重大政策的决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 |
1.行政法规2.部门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1.政府网站 2.两微一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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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起草股室 |
1.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同步起草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一经签发,同步公开,并在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策解读。2.其他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参照规范性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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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
1.杭锦旗国土空间规划; 2.杭锦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国土资源部第55号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矿产资源规划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
1.行政法规2.部门规章3.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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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股 矿管股 |
专项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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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名称、承办部门、拟完成时间。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行政法规 |
根据年度工作实际情况适时公开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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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及时发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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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和咨询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应。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十三)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
中办、国办文件 |
及时回应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1.政府网站 2.发布会/听证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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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文件起草股室 |
对涉及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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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审批结果、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电话、办公地址和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法定公开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实时公开 |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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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代表牵头,相关业务股室配合 |
根据工作情况,实时更新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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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1.政府网站 2.其他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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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财务室) |
部门预决算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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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
《土地调查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制度。土地调查成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公开查询,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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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调查利用与保护股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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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 |
自然资源登簿前公告 |
登记单元名称、空间范围、面积、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等(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相关内容除外)。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自然资源登簿前应当由自然资源所在地市县配合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构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
部委文件 |
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1.政府网站 2.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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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 |
自然资源登簿前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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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 |
登簿单元的基本情况、登簿时间等(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相关内容除外)。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
部委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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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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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公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23〕1号)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公开重点。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二)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第九条 交易平台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下列平台同时发布公告:(一)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三)交易平台网站、交易大厅;(四)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
1.国办文件 2.部委文件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1.政府网站 2.其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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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管股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出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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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结果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交纳时间、方式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23〕1号)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公开重点。3.矿业权出让 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二)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第(二十六),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交易成交的,交易平台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 |
1.国办文件 2.部委文件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其他 |
1.政府网站 2.其他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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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管股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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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
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采矿权登记信息,包括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矿区面积、有效期限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令第241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 及办理结果。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和吊销的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 |
1.法律2.行法规 3.行政法规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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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管股 |
作出审批7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审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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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
探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探矿权登记信息,包括许可证号、项目名称、矿区面积、有效期限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令第241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将登记发证项目的名称、探矿权人、区块范围和勘查许可证期限等事项,通知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对勘查区块登记发证情况,应当定期予以公告。 |
1.法律2.行政法规3.行政法规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1.政府网站 2.两微一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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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管股 |
作出审批7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审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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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 |
第一季度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1.政府网站 2.两微一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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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
机构或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岗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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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行政法规 |
行政许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1.政府网站 2.两微一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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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业务股室 |
政务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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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不动产登记费 |
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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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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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耕地开垦费 |
耕地开垦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行政法规、厅级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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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调查利用与保护二股、财务室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