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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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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事 项 |
二 级 事 项 |
三 级 事 项 |
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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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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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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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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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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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 |
每年1月31日前 |
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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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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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全文公开,包括索引、名称、文号、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日内 |
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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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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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信息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
重要工作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日内 |
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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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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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信息 |
财政信息 |
预算公开 |
单位情况、预算编制说明、政府采购情况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
行政法规、法律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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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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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信息 |
财政信息 |
决算公开 |
单位情况、预算编制说明、政府采购情况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
行政法规、法律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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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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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应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实时公开 |
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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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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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 |
公共服务 |
咨询投诉 |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号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
行政法规 |
实时公开 |
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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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