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旗委书记华诚主持召开旗委十四届159次常委会会议。
会议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专题听取了旗委各常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情况。
华诚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旗委各常委要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为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表率、树立标杆。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自觉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推改革、促发展能力。要坚持把党的纪律建设挺在前面,以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为契机,驰而不息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始终,进一步厚植“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理念,积极拓展民情民意收集渠道,切实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切实纾民困、护民利、暖民心。要坚持把正风肃纪反腐引向深入,持续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