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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6年鄂尔多斯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6〕176号)工作安排,聚焦粮食安全、粮油单产提升、国家重要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夯实基层农技队伍、补齐生产技术短板,保障政策资金项目落地。统筹农技示范、技术服务、人才培育,加快良种与先进技术推广转化,发展农牧业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全旗农技推广服务水平,结合杭锦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以2026年度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覆盖苏木镇为核心重点,对照我旗农业生产实际推进玉米单产提升整县制建设,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统筹整合市、旗两级技术力量,组建市旗联合专家技术团队;落实“一县一策”,制定本地化、可落地的综合技术集成方案。按照“一县一基地”建设要求,开展玉米单产提升技术集成、熟化试验示范,推动高产高效、绿色优质、节本增效技术模式大面积落地应用。

(二)推进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主动联动各苏木镇、局属有关二级单位对接上级业务部门,积极争取自治区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专项。同步开展种养殖先进技术攻关、田间示范与基层农技服务,推动农牧业新技术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协同推广工作质效。

(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一是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牧民中遴选200个农牧业科技示范户。二是从旗级农牧技术推广部门通过本人申请、集中审核的程序进行遴选4名农技专家及40名技术指导员。夯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名农技人员定向包联行政村至少1个,实地指导服务科技示范户不少于5个,联系10名以上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同时重点关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生产需求,对其农牧业生产给予优先指导和精准帮扶。抓实关键服务,在田间管理、防灾减灾、收获仓储等关键农时季节,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推广新型农机具,提供农牧业生产信息。支持农技人员依托直播平台、短视频、微信群等数字化渠道,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全年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90%,每名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服务,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记录技术服务,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四)明确推广任务。示范推广农牧业主推技术。遴选发布年度主推技术,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遴选本区域内适应性强、转化率高、效益突出的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依托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和示范主体落实推广任务,构建“专家+农技人员+试验示范场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确保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

(五)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围绕全旗年度主推技术推广任务,分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农机四大领域,建设4处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按指标数重新确定示范场所名单。各场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内容,和实施措施,要充分发挥示范场所引领带动作用,明确服务任务及资金使用,示范场所围绕区域内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术观摩,技能培训等活动不少于3次,每场次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农牧民合作社、示范户等各类主体不少于10户。每个示范场所要健全管理制度,统一于场所附近醒目位置,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牧业科技示范内容”标牌。项目结束后形成示范场所工作总结1篇,并安排专人对接报送。根据本年度示范场所验收结果,择优强化下一年度资金支持力度,对于验收不达标的示范场所取消支持。

(六)加强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一是围绕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土专家”“田秀才”及“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至少4名,(每个特聘农技员聘期经费不超过2万元)。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报市农牧局科技科备案、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等程序进行。招募全程公开透明,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在线动态管理。每名特聘农技员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服务日志和图片,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1篇。二是开展村级植保员试点,根据全旗主要农作物布局、种植面积及病虫害发生情况,在7个苏木镇(管委会)从种植大户、种植业相关企业技术人员中遴选不少于16名村级植保员,主要负责区域内病虫害调查与记录、植物法律法规宣传、植保技术指导服务、农药使用量调查,药害事件的监测与协助处置等工作。遴选程序: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按照发布公告、考察选定、人选公示、签订服务协议、审批备案等程序确定人选并负责村级植保员的管理及考核工作。优先续聘上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七)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采取自治区脱产集中培训、本地实地实操实训相结合的分层分类培训模式。择优推荐旗、镇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为期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全年完成50人次参训任务,建强农技推广核心人才队伍;同步实施我旗2026年度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实训专项计划。实训对象覆盖“蒙农创”科技110在岗服务人员、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各苏木镇农技推广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聚焦生产实操、技术应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核心内容,组织开展不少于2天的实地实操培训,综合运用田间地头教学、种养基地现场演练、典型案例实操解析、产业发展难题现场答疑等教学形式。

1.规范实训经费管理,夯实教学保障基础

2天的集中实训费用按照800元/人的标准执行,经费专项用于教材印制、实训场地、参训食宿、师资授课等相关开支。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各项规定,坚持专款专用、规范列支,全过程管控经费使用风险。结合实训课程需求择优选配实操师资,提前落实标准化实训场地,配齐各类教学物资,确保师资水平、实训硬件条件全部达标。

2.从严抓好培训管理,健全考核报送机制

建立参训人员一人一档标准化培训档案。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须关注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农技推广官方短视频平台,同步完成基层农技APP、基层农技培训管理平台个人信息注册登记。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培训质量测评,全面收集学员反馈意见;建立考勤记录、实操表现、实训考核一体化综合考评体系,考评结果全部归入个人培训档案。实训工作完成后,及时梳理汇总培训台账、考核资料、学员档案、工作总结,系统梳理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按期报送市农牧局科技科。

(八)支持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统筹资金推进转基因玉米示范场所建设与技术推广,加快与常规生产种植体系的集成配套,充分发挥其减损增产、提质增效的技术优势,形成绿色高产高效的生产技术规范。将抗虫耐除草剂品种与玉米密植、水肥一体化等高产栽培技术结合,加强技术观摩培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九)深化数字化信息化赋能,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依托鄂尔多斯“蒙农创”科技110服务网络,通过海报进村、横幅上墙、短视频推送到村组等方式宣传“96326”农牧科技热线,打造线上答疑、远程诊断、线下实地指导融合服务模式。统筹整合热线专家、技术协同推广团队、农技骨干、特聘农技员、科技特派员、乡土专家等服务力量,保障我旗“蒙农创”科技110服务满意度90%以上。鼓励运营旗农牧官方新媒体账号,培育农技短视频创作人员,依托短视频平台开展直播农技服务。全面推广中国农技推广平台及APP,组织农技人员线上答疑、普及技术、更新信息。固定专人负责平台日志填报、年度任务更新,按时上传工作进展与成效。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三、项目资金及补助内容和标准

2026年市级下达杭锦旗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资金119.7万元,具体为:

(一)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补助7.5万元。主要用于近两年玉米单产提升行动中聘请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费用及基地的物化补助等有关支出。

(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补助:一是农牧业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200户,每户1000元,共计20万元。二是40名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每人补助3000元,共计12万元;4名农技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每人补助6000元,共计2.4万元;

(三)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补助:建设农牧科技试验展示场所4个,每个补助10万元,共计40万元。

(四)特聘农技员补助:特聘农技员4名,年补助2万元,共计补助8万元。村级植保员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16名植保员共计补助8万元。

(五)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补助:补助8.2万元,包括农技人员参加全区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培训、自主培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费用(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和旗级农牧业技术推广部门技术骨干外出学习交流所需费用(学费、教材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旗、苏木镇农技推广部门管理人员参加自治区农技推广工作轮训费用。

(六)支持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进行转基因玉米示范场所建设,给予补助7.5万元。

(七)其他服务补助。补助6.1万元。主要用于专家、技术员手册及农牧业实用技术书籍购置、宣传材料印制、制度建设、现场观摩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相关宣传资料及宣传视频制作、工作考评等日常支出费用。

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杭锦旗农牧部门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推动政策、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负责项目监督管理、日常调度、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对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牧业技术推广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技人员的遴选、特聘人员招录、农技人员培训、进村入户、服务指导、管理考评及整理档案资料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一是本项目由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各业务室根据职能职责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二是科技展示场所由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相关业务室会同依托主体共同建设。三是农技指导员、农技专家、特聘农技员的遴选、招募等工作及现场观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相关宣传及工作考评等日常督促、调度由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负责。

(三)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完成农技专家及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科技展示场所、特聘农技员等遴选后报送市级部门,并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标准要求,做好材料归纳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四)加强绩效考评。本年度项目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绩效管理。市农牧局将通过在线考评、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项目旗区进行全面考评。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按照项目任务目标,将项目资金兑付情况、“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和使用情况、年度考核评价情况及时填报。

(五)规范资金管理。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落实完成绩效指标任务,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财务室配合农牧局计划财务股做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更新、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资金兑付填报等工作。要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拖欠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杭锦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将农技专家及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科技展示场所、特聘农技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本旗区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六)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项目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案例分享等方式加强典型模式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结合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户的法律意识,促进农业技术规范推广。

附件:2026年杭锦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分解及资金概算表

附件:

2026年杭锦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分解及资金概算表

补助名称 投资 比例 建设内容及补贴标准
(万元) (%)
总投资 119.7 100
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 7.5 6.27 补助7.5万元。主要用于近两年玉米单产提升行动中委托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服务、专家组成员及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费用及基地物化补贴等有关支出。
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补助 40 33.41 建设农牧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个,每个补助10万元。
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补助 34.4 28.73 农牧业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200户,每户1000元,共计20万元;40 名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每人补助 3000元,共计 12万元;4名农技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每人补助 6000元,共计 2.4万元;
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补助 8.2 6.85 包括农技人员参加全区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培训、自主培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费用(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和旗级农牧业技术推广部门技术骨干外出学习交流所需费用(学费、教材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旗、苏木镇农技推广部门管理人员参加自治区农技推广工作轮训费用。
特聘农技员补助 16 13.37 特聘农技员4名,年补助2万元,共8万元。村级植保员补助每人每年5000 元,16名植保员共计补助 8万元。
支持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7.5 6.27 进行转基因玉米示范场所建设,给予物化补助7.5万元。
其他服务

主要用于专家、技术员手册及农牧业实用技术书籍购置、宣传材料印制、标牌制作、制度建设、现场观摩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相关宣传资料及宣传视频制作、工作考评等日常支出费用。
补助 6.1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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