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文件精神,经锡尼镇各社区初审、锡尼镇人民政府复审、报旗就业服务中心终审,对符合条件并能胜任岗位的16名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开发安置公益性岗位,现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内容及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来访形式向旗就业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形式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形式反映情况的应签署姓名和联系电话。电话举报反映和来访举报反映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部门: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7-6639079
公示及联系地址: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管理室
附件: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人员名单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