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策问答库  -  其他

(民政)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具有杭锦旗户籍,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诚信告知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2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住院、门诊费用发票或医疗机构报审单复印;残疾证复印件;在校全日制高中以上学生,提供学生在校证明材料原件;有固定工作的,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夫妻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住房公积金缴费单、养老保险缴费单、医疗保险缴费单复印件;申请前12个月社保领取情况;上年度国家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统一由苏木镇人民政府直接核查;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方面的材料。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