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策问答库  -  其他

(民政)问:补领婚姻证件的条件有哪些?

答:(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