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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问: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社会团体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需要备案有几种情形:一是新成立登记时;二是换届时;三是届内变更或补充;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的申请,按照章程规定提供选举的会议纪要,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同时附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职业证、单位会员及营业执照)、公职人员兼职任职履行审批的材料(《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对应理事会人员发生变动,还需提交《社会团体理事、常务理事、名誉会长(理事长)备案表》; 

  (3)新成立、换届,同时提交社会团体理事、常务理事、名誉会长(理事长)备案表(按照规定,社会团体换届后所有负责人均需重新备案,为减轻社会团体的工作量,连任的负责人只需在简历最后一栏写明上一届在社会团体任职的时间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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