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建提复字〔2021〕3号
苏雅拉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合作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财政、农牧业、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也需要企业带头人、农牧民、合作社成员及负责人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开阔视野,才能逐步发展壮大。今后我们将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大合作社扶持力度:一是财政支持。通过转变支农支牧方式,国家投资的农牧业建设项目重点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对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规模经营起到带头示范效应的作为政策扶持的重点,以增强竞争能力和服务的能力。二是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从农村牧区实际和农牧民需要出发,将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好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予以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解决资金不足的困境。三是实行政策优惠。在电力、土地、运输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使农牧民合作社在优惠政策的扶持下逐步扩展壮大。四是不定期组织农牧民合作社理事长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加大相关部门对合作社的技术服务力度,积极引导农牧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组织生产。努力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引进优良品种和精深加工技术,提高产品效益,对销售渠道给予合理化参考建议。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签发人:方立妍
承办人:姚俊
抄送:旗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