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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光前村部分土路改油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实地勘验,该路位于自然保护区内,属限制开发区域,暂时无法实施土路改油路建设项目。按照事权事责划分,该路属村内自有道路,管理养护权限属村委会,建议由村委会根据道路状况,组织实施好日常修缮维护,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承办人:温瑞
电话:158*****878
杭锦旗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