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爱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医闹伤医事件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实施,针对伤医行为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法律已经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开,我委将借助普法日宣传活动,并通过“健康杭锦”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普法知法和保护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的良好氛围,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和谐医患关系。
二、创新模式,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积极构建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全旗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全旗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已连续多年实现了二级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参保率达95%以上;同时我委聘请法律顾问,切实协助解决医疗诊疗服务途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认真对待患者的投诉并积极解决,为医疗安全提供全面保障。
三、健全医疗机构安防措施
继续巩固和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全旗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要求设置保卫机构2个,配备保卫干部6名,安保人员4名;加强警医联合,设置驻院警务室2个,对企图通过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来满足非法利益诉求,甚至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医闹”行为,警方能够提早介入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同时不定期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加大医院督导检查的力度,指导医院保安人员提高政治素质,法律意识身体素质等标准,并加强指导医院保卫人员对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医院保安人员发挥其防范作用,建立健全系统内医患矛盾处置机制,提升医患沟通能力,改善服务态度。
四、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5.12”护士节、“8.19”医师节开展卫生行业“优 秀医护技师”“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今年“5.12”护 士节共授予“优秀医师”、“优秀护士”、“十佳护士”等荣誉称号130个,激发卫健行业奉献精神。二是协调宣传部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幕、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 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
联系人:郝婷
联系电话:151******77
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