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市监函〔2025〕72号
武秀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水平保障我旗食品、农产品、餐饮质量安全及市场稳定供给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部署推进,凝聚工作合力
(一)配合旗委政府,推进全旗食品安全工作。旗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食安委会议1次,制定印发《杭锦旗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杭锦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包保工作的通知》,明确全旗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协调各苏木镇、成员单位按分工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力推动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为行动有序开展提供指引。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等“群腐”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61家次,发现问题隐患66条,已整改问题隐患63条。肉制品专项立案2起,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立案1起。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已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170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条。抽检食用植物油7批次,全部合格。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450家次。
二、协调统筹基层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机制,2025年各苏木镇共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110人。二是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制定印发了《杭锦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包保工作的通知》(杭食药安委发〔2025〕1号),25名市、县、乡科三级领导干部包保27所学校幼儿园,并完成第一轮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三是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配备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6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400余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动态维护食品经营主台账200余家次。五是督促、指导全旗265名包保干部对2937家在营在产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督导。六是为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减轻基层负担,提升食品安全包保督导效能,制作发放食品安全暖心督导一卡通300份。七是依托数字化技术构建的举报平台,通过整合多方力量,实现食品安全监督从“政府主导”向“全民共治”的跨越升级。目前,已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系统安装、测试及角色任务分配工作,为构建全民共治的“数字盾牌”保驾护航。八是为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配置快检设备,免费为进场商户提供重点农产品(菜、肉、蛋)抽样筛查。向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及小规模经营者推广推荐农药残留速测试纸胶体金卡、瘦肉精快检条等经济适用的快检技术手段,配发简易操作指南视频,提升初始把关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民生安全
(一)食品流通环节。通过元旦春节专项整治、进口食品、超保质期和“三无”食品、禽畜肉及其制品、山药玉米等食用农产品、假劣肉制品及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对全旗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开展全面大排查,以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地方特色食品店、学校周边、农村牧区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粮油、水果蔬菜、海鲜及其制品、酒水及饮料、炒货及干果等为重点品种,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筑牢食品安全底线。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检查人数33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660户次,排查整治隐患11条,已整改11条,立案6起,其中3起在办理中,罚款0.45万元。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190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核查处置,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餐饮环节。一是开展春节专项检查。印发了《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年夜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承办年夜饭、团圆饭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聚餐单位、网络订餐、高速公路沿线及服务区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餐饮单位32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44人次,发现问题12条。二是持续开展“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对全旗797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阳光厨房”和“智慧监管”工作,通过自查和线上检查,进一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以及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07家次,小饭桌37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6条,均已整改完毕。四是强化食品安全培训。累计完成餐饮从业人员培训1100余人次。联合旗教体局、疾控中心和消防队对全旗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累计培训90人次。五是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检查网络餐饮服务代理商1家,网络餐饮服务单位15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六是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制定了两会、东体杯U系列青少年篮球选拔赛、第十四届“爱在弓弦爱在库布齐”沙漠群英会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方案3份,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已完成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工作3次。
(三)食品生产环节。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主体58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0条,已完成整改。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指导帮扶企业1家,小作坊4家。
(四)特殊食品环节。建立健全特殊食品主体监管档案,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开展信用风险等级评定并按照信用风险等级科学确定年度检查频次,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培训力度,建立辖区内企业食品安全人员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特殊食品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五)食品检验检测工作。2025年杭锦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总计39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15批次),目前已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42批次,24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开展食品快检247批次,主要检测畜肉、米面粮油、蔬菜、水果、豆腐等食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维权意识
一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举办现场咨询、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讲座、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途径,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和常见消费陷阱防范技巧。共设置宣传点5个,制作条幅标语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次、制作发布视频16个,播放量超7万余次,转载量超过9万人次,使法治宣传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消费警示、维权案例等信息20余条,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二是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者(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商场超市、便利店和小餐饮等经营主体,组织编印不同侧重点的《政策法规汇编》《主体责任清单明白纸》《常见违法违规风险点及案例警示》。明确告知其必须遵循的法律底线(如禁用农兽药、“两超一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与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标签标识规范、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不合格产品处置)。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