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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姜冰洁同志代理杭锦旗人民政府旗长的决定

杭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姜冰洁同志代理杭锦旗人民政府旗长的决定

(2026年6月26日杭锦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杭锦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姜冰洁同志代理杭锦旗人民政府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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