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禁保护是指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加强封禁设施建设等措施,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或因生态保护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进行自然修复,以遏制沙地扩展蔓延、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2013年,经国家批准在杭锦旗独贵塔拉镇道图嘎查、沙日召嘎查设立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一处,总面积15万亩。为进一步加强我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巩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成效,旗人民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的通知》,现就社会大众对该通知的有关疑问解读如下:
问:发布该通知旨在解决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哪些问题?
答:经过10年的封禁保护,我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固沙压沙区域植被覆盖度明显提升,区域沙区生态也有了明显改善,但封禁保护区内仍存在偷牧、违规开垦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解决上述发现的问题,特制定下发本通知。
问: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答:进一步增强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利用专职管护队伍、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加强对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日常巡护管护,及时发现并制止偷牧、违规开垦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特别是围栏设施、警示标牌的维护维修;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封禁保护区周边农牧民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封禁保护工作。
问: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哪些行为和活动是被禁止的?
答:除国家另有规定外:(1)禁止砍伐、樵采、开垦、放牧、采药、狩猎、勘探、开矿和滥用水资源等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2)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置移民;(3)未经批准,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
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确需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的,应当按照“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审核”的行政许可要求,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同意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
杭锦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违法行为举报地址: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林草事业发展中心林场经营管理站;举报电话:0477-6638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