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杭锦旗旗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旗储备粮管理,细化储备粮管理各职能部门职责,保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确保我旗粮食安全。
一、制定依据
《杭锦旗旗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的政策法规依据是《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13年版)、《鄂尔多斯市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
二、适用范围
《杭锦旗旗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旗行政区域内从事和参与旗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内容
《杭锦旗旗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共有八章五十九条,主要包括总则、旗级储备粮的计划、储存、轮换、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四、制定的意义
(一)明确了旗发改委、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杭锦旗支行及承储企业等多方的责任和义务,构建了多方共同监管的管理体系,不断强化旗级储备粮监督管理工作。
(二)明确了旗级储备粮轮换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明确了旗级储备粮储备费用拨付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明确了旗级储备粮管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有利于更好地衔接现行政策,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