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蒙宁时代沙井300MW/12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征地拆迁位置在哪里?面积是多少?用途是什么?
项目征收土地范围位于呼和木独镇查汗淖尔嘎查境内。总面积9.7066公顷,最终征地面积以实地调查确认登记的面积为准,征收土地用于蒙宁时代沙井300MW/12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安置、安置方式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多少?被征地农民如何安置?如何办理?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呼和木独镇查汗淖尔嘎查耕地为19210元/亩,林地为8644.5元/亩,草地、农村道路为5378.8元/亩,集体建设用地28815元/亩;沙地基础补偿标准330元/亩,经征地工作组结合三调数据库、土地现状、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综合认定后,可按草地5378.8元/亩予以补偿。占用期限二年以内临时用地,按照永久征地补偿标准20%补偿。
(二)房屋拆迁安置、安置方式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本项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青苗、零星树木、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通知》(鄂府发〔2024〕32号)及其相关文件执行。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杭锦旗社保部门审查,该项目征收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业人口。杭锦旗人民政府承诺在自治区出台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政策后,将相应被征地农牧民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征地工作流程是什么?
发布征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土地征收公告,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依法组织实施。对极少数拒不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经本嘎查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后,将征地补偿款按本方案补偿标准拨付到嘎查村集体账户,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建构筑物、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征地全部完成后报旗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备案。
四、如何进行补偿登记?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或被征地嘎查村办理补偿登记。
五、如何进行异议反馈?
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有关农牧民对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及工作持有异议者,可到旗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也可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19条规定,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旗自然资源局或听证取证机构申请举行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