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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2021年第10次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8月12日,2021年第10次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张仲平主持会议并讲话,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周永强,旗政府副旗长阿拉腾达来、王斌、张扣成、方立妍出席会议。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海及相关部门、苏木镇负责人按照议程分别列席会议。旗领导吕正威、王光荣及旗纪委监委、发改、审计、财政、司法、督查室负责人全程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庆祝建党100周年书画展经费拨付、锡尼镇胜利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阵地、部分供热改造工程列入市政维修工程、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X651线锦泰工业园区至锡尼镇段公路改建有关事宜和《杭锦旗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杭锦旗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要加强综合统筹协调,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台账和资金使用台账,严格工作程序,对照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要求,统筹资金使用,规范工作运行,切实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要加强项目库建设,结合地区发展实际,深刻分析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建成一批促发展、利长远、惠民生的好项目。
  会议要求,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注意力、执行力、落实力聚焦到民生项目建设上来,抓紧做好项目预算、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投资资金下达后,能够马上开工建设。各民生项目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合作,规范程序、统筹资金,继续与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加快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供热改造工程、旧城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等民生项目落地建设,切实解决回迁难的问题、妥善安置回迁群众,全力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项目建设,切实把项目找准、找实,确保项目发挥效益,为我旗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对照自治区、市、旗资金使用要求,加强监管,强化绩效评估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同时,要扛起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实施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刘焱)
  编辑:折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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