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25〕72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 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4号),旗司法局编制了《2025年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5年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2025年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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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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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大套子村滩区居民迁建实施方案》 |
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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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杭锦旗殡葬及城镇供热收费标准调整 |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