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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5〕72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 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4号),旗司法局编制了《2025年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5年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2025年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大套子村滩区居民迁建实施方案》

 

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

 

 

2

 

杭锦旗殡葬及城镇供热收费标准调整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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