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取证方式

窗口自取

实施主体

杭锦旗卫健委

 

1.《护士条例》(2008131个工作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个工作日起20个工作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原件

1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原件

1

 

3.护士执业证书

原件

1

 

办理流程

办事人员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工作人员接件登记(1

小时)       审批科室审查后委领导进行审核(1小时)      窗口工作人员办结

出证(1小时)

咨询电话

0477-2276478

窗口办理地址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阿斯尔大街胜利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号窗口

网上办理地址

http://zwfw.ordos.gov.cn/

备注

1、请护士先进入国家卫健委官网---服务平台---国家卫健委电子化注册系统---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个人登录后申请注册业务---业务提交后由拟执业机构登录护士电子化注册医疗机构端(步骤同上)---审核通过护士延续注册申请业务---打印《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健康体检表请去政务中心二楼八号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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