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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资助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所有学生。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和非寄宿生。
资助标准:
1.寄宿生: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500元。
2.非寄宿生:小学阶段每生每年625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750元。
实施单位:杭锦旗教育体育局
政策热线:0477—662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