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强化均衡推进。
根据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并下发《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共计抽检39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15批次,坚持从任务类型、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每月抽检量控制在全年任务的8%-12%之间,10月31日前完成全年抽样任务,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检验任务。把监督抽检工作的开展细化到每个月,每个环节,每个品种,切实增强监督抽检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坚持广泛覆盖 突出重点品种。
聚焦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百姓关切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和生产、流通、餐饮等不同业态的全过程全种类进行抽检,做到点面兼顾,区域、品种、项目、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专常互补,增强监管有效性。
结合日常监管和交叉检查情况,梳理往年的食品安全抽检风险监测数据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聚焦风险程度高、合格率低、流通量大的食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严格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坚持依法处置,提高处置工作成效。
按照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将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坚持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布信息。
按照“时、度、效”原则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严格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开。要求检验机构限期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抽检结果及时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限期对不合格样品进行后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置情况。通过抽检信息公示积极引导消费者合理安全消费。
六、坚持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坚持监管和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在监督抽检的同时,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你点我检”食品抽检的普法宣传工作,让食品主体既能了解食品抽检工作的重要性,又能积极落实好进货查验工作。
截至目前,共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8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2批次,已启动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