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4年5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7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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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塔然高勒煤矿项目北部风井场地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乌定补拉格村

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风井场地、场外道路及其他配套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乌定补拉格村塔然高勒煤矿矿界内,为塔然高勒煤矿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79386,其中北部风井场地占地面积为39200m2(围墙内用地面积为22460m2),场外道路占地面积40186m2。风井场地主要建设有北部进风立井、北部回风立井、空压机房、空气加热室、乏风取热室、乏风热泵机房、电气集控中心、综合值班室、日用生产消防水池及泵房、初期雨水收集池、凝结水池、场内道路、通风设备等工程。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10.00Mt/a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6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环境: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尾气等采取的治理措施1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现场裸露场地采用抑尘网覆盖,并随时洒水抑尘; 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严禁超载,运输颗粒物料沙土等车辆必须采取加盖篷布等防尘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抛撒导致二次扬尘。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等的运输;施工现场设置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度,在无雨日的上下午各洒水两次,减少二次扬尘产生。土方作业,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工程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以上措施,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经过减少或延缓对其影响较小,同时该环境影响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现场各类建材应进料有序,原则上不超过一周的施工用料。建材堆放应设置标牌,实现分类堆放。建材堆放应当整齐有序,无场外和占道(绿地)堆放物料现象,禁止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性建筑施工材料。施工工地内堆放的粉状物料堆场采取封闭措施,其他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等措施在施工期间,开挖土方进行集中堆存,并对临时堆土进行拦挡和苫盖防护,以减少堆存量和缩短堆存时间。在施工期间,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将其堆放在堆场上,最终用于植被恢复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及植被恢复。(2)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尾气各机械设备必须使用满足标准的油品,不得使用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控制速度的措施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不排放黑烟;做好车辆疏导,减轻塞车或车速减低带来的尾气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合理安排调度作业。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井筒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被收集至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输送至工业场地既有生活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北部风井场地井筒掘进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由抽水车定期集中抽排,运送至工业场地既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3.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6:00严禁施工。为进一步确保周围人员不受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作业位置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改进施工方式,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对高噪声机械要严格控制运行时段,并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以减轻声源叠加造成的影响。③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提高施工机械化程度,缩短施工工期。在满足施工作业前提下,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电锯等,必须设置在工棚内④机械操作人员采取轮流工作制,减少工人接触高噪声时间、并佩戴防护耳塞等措施⑤运输车辆路经城镇、村庄和进入工地时,应当减速慢行,减少鸣笛。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提高操作水平,与周围居民做好沟通工作,施工过程中可设置临时声屏障,尤其是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一侧,减少对敏感地点的影响,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主要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井筒掘进产生的岩石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垃圾桶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弃土用于后续风井场地竖向设计和景观设计,以及道路和场地范围线内平整绿化、加宽路基。井筒掘进产生的岩石经汽车拉运至塔然高勒煤矿现有矸石周转场建筑垃圾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植被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在施工过程中不乱丢工程材料、废弃物、弃方等,严格保护好施工用地范围以外的林木植被,禁止乱砍滥伐、肆意践踏植被。场地平整过程中,表层熟土应剥离保存供后续绿化、复垦使用在施工过程要加强管理,必须划定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严禁乱砍滥伐灌木等植物。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的宽度。在施工前,必须对作业带进行场地清理,并注意土壤的堆放和防护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临时堆土进行覆盖防尘网的防护和洒水降尘;避免雨天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对施工期内的风井场地内道路初期用碎石压盖,临时堆土采用彩钢板进行拦挡,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风井场地外围采用方格型浆砌片石骨架内撒播草籽护坡;风井场地进行植树种草绿化;进场道路两侧采用六边形水泥混凝土空心块植物护坡与种草籽护坡相结合。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周围草地乱碾压,破坏生态及动物的生境、栖息地;严禁对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工程施工前应划定施工范围,施工必须限制在划定范围内,并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入到施工范围以外区域,避免施工人员的非施工活动惊扰影响动物的栖息。施工作业,尤其是噪声较高的施工活动等应避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避免对其产生干扰。优化施工路线,工程物料运输路线以已建道路为主,避免车辆惊扰栖息的动物。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和完善工程周边的绿化工作,采用一些人工辅助措施,使被破坏的植被尽快恢复,给野生动物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优化单项工程的施工时序,避免暴雨天气进行场地、道路的平整、地基开挖;遭遇大风和暴雨时,应在其来临之前分别采取洒水、土袋拦挡和草垫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防止风蚀和雨滴溅蚀。严控施工作业带和施工红线,禁止越线开挖,禁止将临时堆土堆放于施工作业带外。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场外道路交通流量所产生的机动车尾气、乏风取热系统废气和道路扬尘。场外道路交通流量所产生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物与道路扬尘: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保持路面平整和清洁,路面洒水抑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为了控制运输车辆的尾气污染,运输车辆必须是新能源或符合国Ⅵ排放标准的车辆。乏风通过乏风取热系统设备的水平风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定期洒水抑尘,厂区植树种草绿化,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是乏风取热设施废水初期雨水。1)本项目劳动定员为塔然高勒煤矿现有员工调配,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量。(2乏风取热设施废水:乏风取热设施生产冲洗与冷凝水汇入凝结水池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最终送至塔然高勒煤矿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3)北部风井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而场区雨水则采用盖板明沟的排水方式。雨水经排水明沟汇入场地初期雨水集水池。初期雨水池内储存的初期雨水被送至塔然高勒煤矿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风井场地设备通风机、空压机、乏风热泵等设备噪声以及场外道路交通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1)风井场地设备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通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通风机设置隔声罩通风机机座进行隔震处理。北部风井场地通风机出气口设置有取热装置,对噪声扩散有一定阻挡作用。空压机进气口安装消声器;空压机机体加装隔声罩;在压风机房内设置隔声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机座、隔声门窗,泵机均在出入口设置软接头,并设置减振基础。2)道路噪声:道路两旁进行绿化、加强路面管理加强进入本项目区车辆的运输管理,在敏感点路段采取限速和禁止鸣笛措施

4.固体废物:主要为35kv预制舱式变电站产生的废蓄电池及废变压油。(1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无新增生活垃圾。2)废蓄电池:一般5年左右对蓄电池进行检查更换,根据设备厂家经验,每次更换约3块蓄电池,废蓄电池由有资质的电池供应商更换电池时回收处置,不在场内暂存。(3)废变压油 :变电站内设置162.5m3的事故油池,主变压器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油。废变压油经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油池,暂存于事故油池中,事故后立即交由具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事故油池池体做防渗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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