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6年10月10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的3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76480

传真:0477-6627140

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

邮编:017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东胜气田2024年滚动勘探和气藏评价项目(杭锦旗)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新井渠村、胜利村、广丰村和阿日柴达木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采气二厂

内蒙古聚力山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本次评价仅对勘探过程进行评价,后续勘探井转为生产井的纳入区块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本次拟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部署天然气勘探井4口(均为水平井,平均井深4200m),其中锦58井区3口、锦66井区1口,总勘探期约180天,总占地面积3.32hm2。主要建设内容为井场工程(J58P48、J58P49、J58-8和J66P24井场)、道路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01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8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1)施工扬尘:①地表开挖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尘;回填土方时,对干燥的表土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②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③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严禁超载,运输沙土、水泥、土方的车辆必须采取加盖篷布等防尘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抛撒导致二次扬尘。④在施工过程中,选择效率较高的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在短时间内完成土方挖掘、堆放、土方回填和场地平整等工序;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上的弃土、弃渣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适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⑤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道路硬化。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提倡文明作业。对施工范围以外的土地尽量减少扰动,避免因植被破坏引起扬尘。(2)柴油机烟气:项目采用节能环保型燃油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提高柴油的燃烧效率,并采用符合《车用柴油》(GB 19147-2016)的柴油。(3)试气烟气:钻井试气作业中天然气通过井场1根15m火炬充分燃烧后排放。

2.废水:(1)生产废水:钻井废水排入井场泥浆不落地循环系统,跟随钻井泥浆进行循环使用,钻井完毕后,钻井废水存放于可拆卸储液池内,转运至下一口井循环使用,不外排;最终无法继续使用而废弃的钻井废水,在钻井任务结束后由防渗漏、防溢流的运输车辆统一转移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2)生活污水:施工井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采用20m3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钻井和地面工程活动中产生的设备机械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或避免夜间的施工操作;(2)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3)施工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机械噪声;(4)修建的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点;(5)对距高噪声设备较近的施工人员,应发放并要求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动保护设备,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高噪声的施工机械,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废机油、废油桶、废防渗材料和人员生活垃圾等。(1)废弃钻井泥浆:钻井泥浆通过井底排砂管线排出,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经固液分离及再生处理后,95%的钻井泥浆循环使用或用于下一口井,5%的钻井泥浆因无法继续使用而废弃(随钻井岩屑一并脱出)。(2)钻井岩屑:钻井过程中,岩石经钻头和钻井液的研磨而破碎成岩屑,由钻井液携带至地面,经振动筛分离后进入钻井液池中。经过岩屑收集传输系统收集暂存于岩屑固渣储存池内,定期拉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理。(3)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钻井施工场地内5m2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4)废防渗材料:施工过程中未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暂存于井场5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井场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①控制井场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②做好储罐区的防漏处理,防止其污染土壤环境。③建设临时营地时,在施工前应注意表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表层土壤单独堆放并进行挡护,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恢复地貌时,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植物原有的生存环境,以利于植被恢复。回填时,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水土流失。回填后及时补种草类植物,以免植被覆盖度下降。④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要及时平整地面,覆土并植树种草,栽植树种、草种应选用当地适生物种。⑤对开挖井场造成植被破坏或地表裸露的采取有效的修复措施,针对植被恢复情况,在井场周边进行跟踪监测1次/年,必要时增加监测频次。(2)道路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①优化道路布局,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②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原有植被和土壤的破坏。③道路施工作业面宽度控制在4m范围内。④施工便道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撒播草籽和种植沙蒿等当地物种,尽快复垦并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生态恢复宽度应不小于施工作业宽度。(3)沙地植被恢复及防风治沙措施:①尽量减少地表扰动面积和植被剥离的生物量,减小因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地沙化面积。②工程结束后,对所有主要的切割面都要立即进行固定工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及可获得的器材来决定主要适用的固沙措施。③根据当地生态恢复的经验,植被恢复应同时配以树枝沙障、草方格等工程措施,植被种植时间还应根据树种的生长季节和当地的气象条件进行合理选择。(4)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①工程建设及施工应当不占或少占基本草原,对于占用基本草原的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制定并落实基本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偿、生态恢复或异地恢复等,确保区域整体草原生态功能和质量不降低。②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施工机械、车辆及人员等随意进入未征用的用地范围;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临时占用的基本草原开展植被恢复,可采用加密种植乡土种如本氏针茅、短花针茅等进行植被恢复。③充分重视征地对民众带来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征用的各类地上附着物等进行合理补偿。(5)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同时严禁对周围草地进行破坏、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6)工程生态恢复措施:钻井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确保临时占地植被恢复率达到100%,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周边植被覆盖度,并加强绿化后植被的灌溉、抚育和补植等工作。项目涉及基本草原,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对永久占地的基本草原进行生态恢复。

6.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源头控制措施。①选择“泥浆不落地”系统收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井岩屑、钻井废水等,减小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根据固废和废水的产生量配备足够数量和容积的储存设施,确保对所有固废和废水的有效收集。②钻井过程中对钻井液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漏失,立即采取封堵措施。定期对井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采用先进的管道、设备对其进行良好的输送和存储,尽可能减少过程中的“跑冒滴漏”。③施工过程中,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架底座表面应有通向相应储存设施的导流槽,保证钻井废水全部入储存设施中,无随意漫流现象,杜绝钻井泥浆流失;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少量生活污水经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加强巡逻和定期检查,避免因人员失误问题造成“跑冒滴漏”事件的发生,进而减少地下水和土壤污染。(2)分区防渗措施:施工期主要针对井场采取临时防渗措施,根据项目各个装置和设施的性质及防渗要求,将防渗措施分为三个级别,并对应三个防治区,即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了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按防渗要求进行施工,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同时应加强生产设施的环保设施的管理,避免“跑冒滴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次评价仅对勘探过程进行评价,后续勘探井转为生产井后纳入区块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涉及运营期。

2

东胜气田2025年滚动勘探和气藏评价项目(杭锦旗)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阿拉腾图布希嘎查、道劳呼都格嘎查和阿日柴达木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采气二厂

内蒙古聚力山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本次拟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部署天然气勘探井3口(均为水平井,平均井深4200m),其中锦58井区2口、锦66井区1口,总勘探期约120天,总占地面积2.49hm2。主要建设内容为井场工程(JPH-552、J58P50和J66-12井场)、道路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本次评价仅对勘探过程进行评价,后续勘探井转为生产井的纳入区块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总投资78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0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1)施工扬尘:①地表开挖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尘;回填土方时,对干燥的表土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②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③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严禁超载,运输沙土、水泥、土方的车辆必须采取加盖篷布等防尘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抛撒导致二次扬尘。④在施工过程中,选择效率较高的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在短时间内完成土方挖掘、堆放、土方回填和场地平整等工序;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上的弃土、弃渣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适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⑤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道路硬化。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提倡文明作业。对施工范围以外的土地尽量减少扰动,避免因植被破坏引起扬尘。(2)柴油机烟气:项目采用节能环保型燃油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提高柴油的燃烧效率,并采用符合《车用柴油》(GB 19147-2016)的柴油。(3)试气烟气:钻井试气作业中天然气通过井场1根15m火炬充分燃烧后排放。

2.废水:(1)生产废水:钻井废水排入井场泥浆不落地循环系统,跟随钻井泥浆进行循环使用,钻井完毕后,钻井废水存放于可拆卸储液池内,转运至下一口井循环使用,不外排;最终无法继续使用而废弃的钻井废水,在钻井任务结束后由防渗漏、防溢流的运输车辆统一转移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2)生活污水:施工井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采用20m3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钻井和地面工程活动中产生的设备机械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或避免夜间的施工操作;(2)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3)施工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机械噪声;(4)修建的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点;(5)对距高噪声设备较近的施工人员,应发放并要求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动保护设备,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高噪声的施工机械,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废机油、废油桶、废防渗材料和人员生活垃圾等。(1)废弃钻井泥浆:钻井泥浆通过井底排砂管线排出,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经固液分离及再生处理后,95%的钻井泥浆循环使用或用于下一口井,5%的钻井泥浆因无法继续使用而废弃(随钻井岩屑一并脱出)。(2)钻井岩屑:钻井过程中,岩石经钻头和钻井液的研磨而破碎成岩屑,由钻井液携带至地面,经振动筛分离后进入钻井液池中。经过岩屑收集传输系统收集暂存于岩屑固渣储存池内,定期拉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理。(3)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钻井施工场地内5m2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4)废防渗材料:施工过程中未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暂存于井场5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井场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①控制井场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②做好储罐区的防漏处理,防止其污染土壤环境。③建设临时营地时,在施工前应注意表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表层土壤单独堆放并进行挡护,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恢复地貌时,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植物原有的生存环境,以利于植被恢复。回填时,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水土流失。回填后及时补种草类植物,以免植被覆盖度下降。④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要及时平整地面,覆土并植树种草,栽植树种、草种应选用当地适生物种。⑤对开挖井场造成植被破坏或地表裸露的采取有效的修复措施,针对植被恢复情况,在井场周边进行跟踪监测1次/年,必要时增加监测频次。(2)道路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①优化道路布局,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②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原有植被和土壤的破坏。③道路施工作业面宽度控制在4m范围内。④施工便道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撒播草籽和种植沙蒿等当地物种,尽快复垦并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生态恢复宽度应不小于施工作业宽度。(3)沙地植被恢复及防风治沙措施:①尽量减少地表扰动面积和植被剥离的生物量,减小因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地沙化面积。②工程结束后,对所有主要的切割面都要立即进行固定工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及可获得的器材来决定主要适用的固沙措施。③根据当地生态恢复的经验,植被恢复应同时配以树枝沙障、草方格等工程措施,植被种植时间还应根据树种的生长季节和当地的气象条件进行合理选择。(4)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①工程建设及施工应当不占或少占基本草原,对于占用基本草原的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制定并落实基本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偿、生态恢复或异地恢复等,确保区域整体草原生态功能和质量不降低。②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施工机械、车辆及人员等随意进入未征用的用地范围;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临时占用的基本草原开展植被恢复,可采用加密种植乡土种如本氏针茅、短花针茅等进行植被恢复。③充分重视征地对民众带来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征用的各类地上附着物等进行合理补偿。(5)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同时严禁对周围草地进行破坏、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6)工程生态恢复措施:钻井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确保临时占地植被恢复率达到100%,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周边植被覆盖度,并加强绿化后植被的灌溉、抚育和补植等工作。项目涉及基本草原,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对永久占地的基本草原进行生态恢复。

6.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源头控制措施。①选择“泥浆不落地”系统收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井岩屑、钻井废水等,减小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根据固废和废水的产生量配备足够数量和容积的储存设施,确保对所有固废和废水的有效收集。②钻井过程中对钻井液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漏失,立即采取封堵措施。定期对井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采用先进的管道、设备对其进行良好的输送和存储,尽可能减少过程中的“跑冒滴漏”。③施工过程中,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架底座表面应有通向相应储存设施的导流槽,保证钻井废水全部入储存设施中,无随意漫流现象,杜绝钻井泥浆流失;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少量生活污水经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加强巡逻和定期检查,避免因人员失误问题造成“跑冒滴漏”事件的发生,进而减少地下水和土壤污染。(2)分区防渗措施:施工期主要针对井场采取临时防渗措施,根据项目各个装置和设施的性质及防渗要求,将防渗措施分为三个级别,并对应三个防治区,即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了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按防渗要求进行施工,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同时应加强生产设施的环保设施的管理,避免“跑冒滴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次评价仅对勘探过程进行评价,后续勘探井转为生产井后纳入区块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涉及运营期。

3

东胜气田2026年滚动勘探评价项目(杭锦旗)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浩绕柴达木嘎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采气二厂

内蒙古聚力山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本次拟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部署天然气勘探井2口,均位于锦58井区,均为水平井,平均井深4200m,总勘探期约90天,总占地面积1.66hm2。主要建设内容为井场工程(汉401X和汉5井场)、道路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本次评价仅对勘探过程进行评价,后续勘探井转为生产井的纳入区块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1)施工扬尘:①地表开挖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尘;回填土方时,对干燥的表土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②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③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严禁超载,运输沙土、水泥、土方的车辆必须采取加盖篷布等防尘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抛撒导致二次扬尘。④在施工过程中,选择效率较高的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在短时间内完成土方挖掘、堆放、土方回填和场地平整等工序;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上的弃土、弃渣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适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⑤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道路硬化。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提倡文明作业。对施工范围以外的土地尽量减少扰动,避免因植被破坏引起扬尘。(2)柴油机烟气:项目采用节能环保型燃油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提高柴油的燃烧效率,并采用符合《车用柴油》(GB 19147-2016)的柴油。(3)试气烟气:钻井试气作业中天然气通过井场1根15m火炬充分燃烧后排放。

2.废水:(1)生产废水:钻井废水排入井场泥浆不落地循环系统,跟随钻井泥浆进行循环使用,钻井完毕后,钻井废水存放于可拆卸储液池内,转运至下一口井循环使用,不外排;最终无法继续使用而废弃的钻井废水,在钻井任务结束后由防渗漏、防溢流的运输车辆统一转移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2)生活污水:施工井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采用20m3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钻井和地面工程活动中产生的设备机械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或避免夜间的施工操作;(2)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3)施工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机械噪声;(4)修建的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点;(5)对距高噪声设备较近的施工人员,应发放并要求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动保护设备,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高噪声的施工机械,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废机油、废油桶、废防渗材料和人员生活垃圾等。(1)废弃钻井泥浆:钻井泥浆通过井底排砂管线排出,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经固液分离及再生处理后,95%的钻井泥浆循环使用或用于下一口井,5%的钻井泥浆因无法继续使用而废弃(随钻井岩屑一并脱出)。(2)钻井岩屑:钻井过程中,岩石经钻头和钻井液的研磨而破碎成岩屑,由钻井液携带至地面,经振动筛分离后进入钻井液池中。经过岩屑收集传输系统收集暂存于岩屑固渣储存池内,定期拉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理。(3)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钻井施工场地内5m2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4)废防渗材料:施工过程中未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暂存于井场5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井场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①控制井场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②做好储罐区的防漏处理,防止其污染土壤环境。③建设临时营地时,在施工前应注意表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表层土壤单独堆放并进行挡护,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恢复地貌时,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植物原有的生存环境,以利于植被恢复。回填时,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水土流失。回填后及时补种草类植物,以免植被覆盖度下降。④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要及时平整地面,覆土并植树种草,栽植树种、草种应选用当地适生物种。⑤对开挖井场造成植被破坏或地表裸露的采取有效的修复措施,针对植被恢复情况,在井场周边进行跟踪监测1次/年,必要时增加监测频次。(2)道路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①优化道路布局,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②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原有植被和土壤的破坏。③道路施工作业面宽度控制在4m范围内。④施工便道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撒播草籽和种植沙蒿等当地物种,尽快复垦并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生态恢复宽度应不小于施工作业宽度。(3)沙地植被恢复及防风治沙措施:①尽量减少地表扰动面积和植被剥离的生物量,减小因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地沙化面积。②工程结束后,对所有主要的切割面都要立即进行固定工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及可获得的器材来决定主要适用的固沙措施。③根据当地生态恢复的经验,植被恢复应同时配以树枝沙障、草方格等工程措施,植被种植时间还应根据树种的生长季节和当地的气象条件进行合理选择。(4)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①工程建设及施工应当不占或少占基本草原,对于占用基本草原的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制定并落实基本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偿、生态恢复或异地恢复等,确保区域整体草原生态功能和质量不降低。②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施工机械、车辆及人员等随意进入未征用的用地范围;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临时占用的基本草原开展植被恢复,可采用加密种植乡土种如本氏针茅、短花针茅等进行植被恢复。③充分重视征地对民众带来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征用的各类地上附着物等进行合理补偿。(5)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同时严禁对周围草地进行破坏、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6)工程生态恢复措施:钻井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确保临时占地植被恢复率达到100%,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周边植被覆盖度,并加强绿化后植被的灌溉、抚育和补植等工作。项目涉及基本草原,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对永久占地的基本草原进行生态恢复。

6.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源头控制措施。①选择“泥浆不落地”系统收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井岩屑、钻井废水等,减小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根据固废和废水的产生量配备足够数量和容积的储存设施,确保对所有固废和废水的有效收集。②钻井过程中对钻井液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漏失,立即采取封堵措施。定期对井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采用先进的管道、设备对其进行良好的输送和存储,尽可能减少过程中的“跑冒滴漏”。③施工过程中,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架底座表面应有通向相应储存设施的导流槽,保证钻井废水全部入储存设施中,无随意漫流现象,杜绝钻井泥浆流失;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少量生活污水经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加强巡逻和定期检查,避免因人员失误问题造成“跑冒滴漏”事件的发生,进而减少地下水和土壤污染。(2)分区防渗措施:施工期主要针对井场采取临时防渗措施,根据项目各个装置和设施的性质及防渗要求,将防渗措施分为三个级别,并对应三个防治区,即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了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按防渗要求进行施工,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同时应加强生产设施的环保设施的管理,避免“跑冒滴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次评价仅对勘探过程进行评价,后续勘探井转为生产井后纳入区块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涉及运营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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