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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见习基地申请见习补贴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文件要求,现将杭锦旗益家为老服务中心、内蒙古蒙之旅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夜鸣沙旅游区、内蒙古蒙之旅度假旅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区、杭锦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申请的见习补贴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话或来信反映。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见习单位按补贴内容领取资金。  
  附件: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 
  监督、投诉电话:0477-6639456  

  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

 

见习单位名称

补贴标准

人数

金额(元)

备注

杭锦旗益家为老服务中心

1589/

1

19068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自治区与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100%

内蒙古蒙之旅度假旅游有限公司夜鸣沙旅游区

1589/

5

23835

内蒙古蒙之旅度假旅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区

1589/

17

88984

杭锦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1589/

1

4767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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