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文件要求,现将内蒙古昱领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见习补贴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话或来信反映。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见习单位按补贴内容领取资金。
附件: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
监督、投诉电话:0477-6639456
附件:
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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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名称 |
补贴标准 |
人数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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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昱领科技有限公司 |
1589元/月 |
3 |
14301 |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自治区与为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100% |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