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相关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2025年度旗本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625万元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2日,公告期为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杭锦旗农牧局反映。
通讯地址:杭锦旗农牧局(锡尼镇杭锦大街杭锦旗人民政府斜对面)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6623331(杭锦旗农牧局)
电子邮箱:hangjinqifpb@163.com
附件:2025年度旗本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分配表
杭锦旗农牧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
2025年度旗本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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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镇/部门 |
资金来源 |
申请拨付财政衔接资金额度 |
项目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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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 |
旗本级财政衔接资金 |
8.25 |
杭锦旗2025年度“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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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 |
旗本级财政衔接资金 |
3.75 |
杭锦旗2025年度低收入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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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育局 |
旗本级财政衔接资金 |
2.4625 |
杭锦旗2025年低收入人口教育帮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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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4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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