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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相关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公告期为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杭锦旗农牧局反映。
  通讯地址:杭锦旗农牧局(锡尼镇杭锦大街杭锦旗人民政府斜对面)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6623331(杭锦旗农牧局)
  电子邮箱:hangjinqifpb@163.com 
  附件: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分配表
  
 
杭锦旗农牧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2026年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资金项目安排分配表

单位:万元

苏木镇/部门

资金来源

资金文号

申请拨付财政衔接资金额度

项目名称

备注

伊和乌素苏木

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补助资金

鄂财农指〔2025〕593号

210

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新能源助农服务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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