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帮扶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相关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2026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77万元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13日,公告期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通讯地址: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锡尼镇杭锦大街统战综合楼2楼)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6622575(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hjqmw2008@126.com
附件:2026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分配表
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附件:
2026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分配表
单位:万元
| 部门 |
资金来源 |
资金文号 |
申请拨付财政衔接资金额度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2026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分配表 |
鄂财农指﹝2026﹞5 号 |
32 |
乌日更嘎查采购特色肉食品加工设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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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
格更召嘎查奶皮酸奶深加工车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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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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