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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帮扶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相关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2026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77万元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13日,公告期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通讯地址: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锡尼镇杭锦大街统战综合楼2楼)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6622575(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hjqmw2008@126.com
  附件:2026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分配表
  
 
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附件:

  2026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分配表

单位:万元

部门 资金来源 资金文号 申请拨付财政衔接资金额度 项目名称 备注
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度自治区财政第一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分配表 鄂财农指﹝2026﹞5 号 32 乌日更嘎查采购特色肉食品加工设备项目  
45 格更召嘎查奶皮酸奶深加工车间项目  
合计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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