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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吴江等同志按期转正任职的通知

杭政发〔2025〕220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关于建议王圆等15名同志按期转正任职的通知》(杭党干字〔2025〕48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吴江等1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经旗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12次会议研究,同意按期转正任职:
  吴江    任旗农牧局副局长;
  张渝    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伟    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贾茹    任旗司法局副局长;
  王建忠    任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富磊    任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付鑫    任旗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苏红叶    任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允宁    任旗科技创新和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震    任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副主任;
  燕亿成    任旗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苏雅拉  任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杨宇    任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以上1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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