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发〔2025〕220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关于建议王圆等15名同志按期转正任职的通知》(杭党干字〔2025〕48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吴江等1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经旗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12次会议研究,同意按期转正任职:
吴江 任旗农牧局副局长;
张渝 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伟 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贾茹 任旗司法局副局长;
王建忠 任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富磊 任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付鑫 任旗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苏红叶 任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允宁 任旗科技创新和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震 任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副主任;
燕亿成 任旗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苏雅拉 任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杨宇 任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以上1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