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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拟列入2026年度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6〕8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杭锦旗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科学合理确定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源头规范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拟制定2026年度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标准
  (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国资国企监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突发应急处置决策事项及本地、本部门内部管理事项不纳入2026年度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报送要求及方式
  请各部门紧扣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对照旗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及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全面梳理拟纳入2026年度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具体报送流程和要求如下:
  1.事项梳理与法律论证。各部门应组织业务骨干,结合职责范围,初步筛选可能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事项。务必邀请本部门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提前介入,就事项的合法性、法律依据、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初步论证,并形成书面法律意见。
  2.集体审议确定。将梳理出的拟报送事项、法律顾问意见提交本部门党委(组)会议或机关办公会议进行集体研究,重点审议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拟开展的决策是否合理。会议记录或纪要应留存备查。
  3.规范填报材料。经集体审议通过后,请各部门认真填写以下材料,确保内容翔实、数据准确,《拟列入2026年度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统计表》(见附件1)及报送事项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理由和依据、决策中是否需听证、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及必要性、可行性)。
  4.按时报送。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打包发送至司法局邮箱:hjqsfjzfjd@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重大决策报送】单位名称+事项数量”。
  5.无事项反馈。如经梳理确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也请书面说明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上述邮箱。
  三、责任落实与后果提示
  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就有关责任事项明确如下:
  1.应报未报的责任。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梳理。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符合报送条件但故意瞒报、漏报,或者未经认真研判即简单回复“无事项”,导致相关决策事项未能纳入年度目录管理的,后期若因此出现决策程序倒流、决策失误或引发重大社会争议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2.研判不充分的责任。各部门在报送时应充分论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对于应当组织听证、开展风险评估而未在说明中提及,导致后续决策推进受阻或产生负面影响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应分值。
  3.事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溯。已反馈“无事项”的部门,若在本年度内因新情况确需增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需向旗政府专题报告说明理由。若因前期工作不扎实、未及时研判导致本应预见的事项未能预见、本应纳入的事项未能纳入,造成工作被动或引发重大问题的,将启动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拟列入2026年度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统计表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
  附件
拟列入2026年度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统计表

填报部门(印章):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拟开展的重大决策程序

决策中是否需要听证

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备注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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