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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57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杭住建发〔2024〕77号
成文日期 2024-11-1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57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杭住建发〔2024〕77号
成文日期 2024-11-11
公文时效 有效

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全旗供热补贴标准增加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供热企业:
  依据《杭锦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10次常务会议暨安委会会议纪要》(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24号)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在原有居民终端热价基础上,全旗供热补贴标准增加2元/平方米,自2024年供暖季起执行。
  一、增加供热补贴的目的和意义
  冬季供热是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各有关部门、单位、供热企业要从保民生、促和谐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供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供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民群众用热需求。
  二、供热补贴政策的具体措施
  (一)杭锦旗锡尼镇的居民住宅供热费用为26元/平方米。在原有供热补贴2元的基础上,居民住宅的基本热价收取为24元/平方米。经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暨安委会议纪要2024年锡尼镇居民终端热价为基础,执行全旗供热补贴标准增加2元/平方米,锡尼镇居民住宅的基本热价收取为22元/平方米。
  (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求供热企业按照原有居民住宅收取供热费用,执行每平方米补贴2元的标准。同时要做好居民住宅供热补贴面积核算,并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住建局。具体由旗住建局会同旗发改委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所需资金由旗财政统筹安排。
  三、执行要求
  请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供热企业,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供热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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