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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47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杭锦旗人民政府 文  号 杭政发〔2024〕127号
成文日期 2024-07-12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47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杭锦旗人民政府
文  号 杭政发〔2024〕127号
成文日期 2024-07-12
公文时效 有效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终止鼠疫疫情Ⅴ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2024年6月19日我旗发生动物间鼠疫疫情后,我旗立即启动鼠疫疫情Ⅴ级应急响应,组织各地各部门立即开展踏查监测、灭鼠灭蚤、宣传教育等工作。6月30日,所有疫点通过市疾控中心专家组评估验收。根据各级鼠疫控制应急预案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4年7月9日零时起,终止鼠疫疫情Ⅴ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全面落实鼠疫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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