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51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 发布机构 |
杭锦旗人民政府 |
文 号 |
杭政发〔2025〕1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519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 发布机构 |
杭锦旗人民政府 |
| 文 号 |
杭政发〔2025〕1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王瑞等同志按期转正任职的通知
来源:杭锦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10
字号:大中小
保存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杭锦旗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78次会议精神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王瑞等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经旗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7次(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按期转正任职:
王瑞 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伊平 任旗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赵二平 任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高燕 任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飞园 任鄂尔多斯市桥头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比照副科级)。
以上5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