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优化营商环境  -  营商动态

精准把脉 柔性施治: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多措并举深化“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高质量发展,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转变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以“服务走在监管前,预防走在风险前”为核心理念,深入推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新模式。通过执法办案、自由裁量、三项制度与包容审慎监管等关键环节的系统优化,将监管执法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服务”延伸,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一、从“事后惩戒”到“事前预警”的关口前移
  依托大数据分析和日常巡查,主动识别市场主体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两品一械、价格行为等领域的共性问题和潜在风险点,形成“体检清单”。执法人员在违法行为发生前,通过行政指导、合规建议、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内控机制,实现“未病先防”。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问题,优先运用责令改正、约谈告诫等柔性手段,引导企业自律自纠。
  二、自由裁量“阳光运行”,同案同罚显公平
  着力解决执法尺度不一问题,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做到过罚相当。同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对符合清单适用情形的,依法给予容错空间。既防止了执法随意性,又赋予了执法必要的温度与弹性,确保“过罚相当”“小过不重罚”。
  三、“三项制度”闭环管理,执法全程可追溯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关键。在协同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活动有据可查。对于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由法制机构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今年以来,已对63件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有效避免了执法错误和风险。
  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让监管有力度更有温度
  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对非主观故意、首次违法、情节显著轻微且及时改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行为,依法依规适用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例如,对初创企业因对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非主观轻微违法行为,在及时整改后依法不予处罚;对小微市场主体首次未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且逾期时间不长、无其他严重情节的,经责令改正后及时补报的,依法可不予处罚。这种“容错”机制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新经济形态提供了更宽松的发展试错空间,体现了监管的善意与温度。
  “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工作模式的推进,有效提升了市场监管效能,优化了营商环境。下一步,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