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杭锦调查队
(2026年7月)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杭锦旗在旗委、旗政府坚强领导下,全旗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五大任务”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承压奋进,克难前行。全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产业转型步伐加快,发展质效明显提升,“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开启“十五五”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合
经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75.4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0.54亿元,同比增长5.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80.48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工业实现增加值71.15亿元,同比增长6.2%,建筑业实现增加值9.34亿元,同比增长3.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4.43亿元,同比增长1.3%。三次产业结构为23.11:45.87:31.02。第一、二、三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分别为24.8%、64.6%、10.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50600元,同比增长4.0%。
年末全旗常住人口11.66万人,较去年增加0.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92万人,乡村人口3.74万人,城镇化率为67.92%,比上年提高0.91个百分点。
年末全旗户籍人口总户数64774户,户籍人口141042人,较去年减少770人。其中,城镇人口24534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7.4%;乡村人口116508人,占总人口比重为82.6%。按性别分,男性71286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0.5%;女性69756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9.5%。家庭户均规模为2人。按年龄分,18岁以下26046人;18-34岁21855人;35-59岁58890人,60岁及以上34251人。
二、农牧业
全年全旗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64.71亿元,同比增长5.3%(可比速度)。其中,农业产值36.79亿元,同比增长5.39%;林业产值5.18亿元,同比增长14.07%;畜牧业产值21.13亿元,同比增长4.18%;渔业产值0.41亿元,同比增长6.44%。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业实现产值1.20亿元,同比增长6.98%。
农作物总播面积142.85万亩,同比增长5.04%。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4.12万亩,油料播种面积36.06万亩,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2.0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39.72万吨,同比增长0.03%。其中,小麦产量0.85万吨,玉米产量36.07万吨。油料产量7.79万吨,同比增长12.13%。蔬菜及食用菌产量5.13万吨,同比下降1.68%。
三、工业、能源消费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实现营业收入268.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7亿元。亏损企业14户,企业亏损面26.4%。
从产品产量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呈“七升一降”态势。其中,原煤610.41万吨,同比增长1.1%;发电量147.85亿度,同比增长19.4%;液化天然气111.65万吨,同比增长8.6%;中成药9.08吨,同比增长0.9%;精甲醇51.72万吨,同比增长15.0%;工业二氧化碳10.97万吨,同比增长108%;氦气585.78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1%;焦炭29.25万吨,同比下降7.6%。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593.93万吨标煤,同比增长20.3%。
全年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7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5.10亿元,同比增长5.8%。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6%。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同比增长41.7%,拉动全部投资2.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同比增长3.8%,拉动全部投资3.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同比下降47.54%,拉动全部投资4.4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看:采矿业投资同比下降23.1%,占投资总额比重为13.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同比增长11.7%,占投资总额比重为70.1%;制造业投资同比下降8.2%,占投资总额比重为2.7%。从控股类型看:国有投资同比增长7.1%,占投资总额比重为84.9%。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6.9%,占投资总额比重为15.1%。
五、国内贸易
全年全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69亿元,同比增长2.0%。从经营地看:城镇完成14.84亿元,同比增长1.95%;乡村完成1.85亿元,同比增长2.37%。从消费类型看:餐饮收入完成3.24亿元,同比增长1.48%。商品零售完成13.45亿元,同比增长2.13%。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粮油食品类占比35.68%,汽车类占比34.48%,中西药品类占比8.20%,日用品类占比4.06%。
六、交通、邮电
全年邮电业务收入实现1.42亿元,同比下降0.7%。其中,邮政业务收入0.11亿元,同比增长6.2%;电信业务收入1.31亿元,同比下降1.5%。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913户,移动电话用户152650户(4G网络40677户,5G网络98760户),宽带用户达到39772户。
全年公路货运量1024.44万吨,货运周转量11984.82万吨公里,公路客运量16.44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965.00万人公里。
七、财政、金融
全年全旗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89亿元,同比减少2.09亿元,同比下降13.08%。
分地区看:旗本级完成10.01亿元;同比减少2.54亿元,同比下降20.24%;工业园区完成3.88亿元,同比增加0.45亿元,同比增长13.12%。
分税种看,税收收入完成7.64亿元,同比增加1.71亿元,同比增长28.84%;非税收入完成6.25亿元,同比减少3.80亿元,同比下降37.81%。
2025年,全旗公共财政支出累计完成59.69亿元,同比减少支出5.64亿元,同比减少8.63%。
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57.94亿元,同比增长9.2%;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22.64亿元,同比增长1.4%。
八、教育
年末全旗共有各类学校26所。其中,幼儿园15所(公办幼儿园15所,分园3所),小学6所(民族小学1所),中学5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2所)。全旗在校学生人数13532人。其中,在校幼儿2668人,在校小学生5884人,在校中学生4907人(初中生3525人,高中生1382人)。全旗共有专任教师1553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268人,小学专任教师665人,中学专任教师620人(初中专任教师434人,高中专任教师186人)。
九、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旗旗直文化和旅游部门1个,各苏木镇、管委会文化站7个。文化旅游系统工作人员12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3人。图书馆总藏书量14.04万册(其中电子藏书量4.6万册)。杂志224种,报纸18种。
全旗旅游及涉旅企业32家。其中,旅行社4家,AAAA级景区3家,AAA级景区3家,AA级景区2家,景点2家,星级酒店3家,自治区级星级农牧家乐14家,乡村旅游重点村1家。全年累计接待游客252.5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9.8亿元。
年末全旗共有旗直医疗、预防、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机构6个,基层卫生院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嘎查村卫生室65个,个体医疗诊所70个。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44名,其中,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263人,初级及其他人员655人;具有硕士学历7人,本科学历641人,专科学历192人,中专及其他学历204人。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及助理医师272人,护理人员361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11人。全旗共有病床618张,其中,旗直459张,妇幼保健50张,基层159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张。
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人、自治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6人、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5人、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59人。年内举办协办9项重要体育赛事。我旗有1个旗级全民健身中心、1个旗级乒乓球馆。全民健身体系日趋完善,体育场地面积37.4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3.24平方米。完成体育彩票销额2343.04万元。
十、环境保护
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327天,其中:轻度污染20天,中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3天,严重污染天数6天。优良率达到91.1%以上。全旗二氧化硫日均浓度为8ug/m3,二氧化氮日均浓度为15ug/m4,PM2.5日均浓度为13ug/m5,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100%。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4766元,同比增长4.2%。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03元,同比增长3.2%。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56521元,同比增长3.4%。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835元,同比增长2.5%。
全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0418元,同比增长5.9%。全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360元,同比增长6.7%。
年末城镇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2181人(包括企业在职参保人员15550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7130人),城镇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501人(企业离退休人员5295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4206人),工伤保险参保17018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62220人。年末全旗居民医疗保险参保92750人,累计报销187559人次。
全年享受城镇低保对象219人,享受农村低保1883人。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99.3万元,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148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数据为月报数据、财务指标为年报数据。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口径。
4.经济作物数据均为统计上报数。
部分指标解释:
1.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2.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