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保障黄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我旗河道采砂禁采区、禁采期公告如下:
一、禁采区
根据《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6-2030年》,我旗河道采砂划定禁采区29个,具体禁采区位置、长度详见附件。
二、禁采期
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为禁采期。
三、相关要求
河道采砂禁采区、禁采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河道采砂活动,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477-6621131(杭锦旗水利局)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0日。
附件:
1.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河道采砂规划(2026年-2030年)禁采区汇总表
2.杭锦旗采砂规划总布置图
杭锦旗水利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