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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水利局关于河道采砂禁采区、禁采期的公告

为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保障黄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我旗河道采砂禁采区、禁采期公告如下:

一、禁采区

根据《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6-2030年》,我旗河道采砂划定禁采区29个,具体禁采区位置、长度详见附件。

二、禁采期

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为禁采期。

三、相关要求

河道采砂禁采区、禁采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河道采砂活动,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477-6621131(杭锦旗水利局)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0日。

附件:

1.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河道采砂规划(2026年-2030年)禁采区汇总表

2.杭锦旗采砂规划总布置图



杭锦旗水利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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