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旗政府工作部署,旗委审委办、旗审计局依法对2025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旗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和自治区“1571”战略部署,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工作主线,2025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财政运行态势稳健,经济发展质效持续提升。
——抓实积极财政政策落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2025年全旗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9亿元;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49.19亿元,其中专项资金46.09亿元、债券资金3.10亿元,为重大项目实施落地、民生领域兜底保障提供坚实财力支撑。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大起底”专项工作,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84亿元,进一步提升财政资源统筹配置和保障能力。
——聚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厚植群众获得感。全旗民生支出累计49.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3.6%,有力保障各类民生工程推进和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领域投入,累计投入资金9.88亿元,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群众就医服务保障水平。全力保障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供给,统筹安排资金0.53亿元,苏木镇民生实事投入0.12亿元,保障农村牧区通信基站建设、“煤改电”、公租房建设等民生实事按期建成投用。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围绕“抓实债务风险防控,推动财政良性运行”的思路,统筹财力化解政府债务,全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4.8亿元、利息2.23亿元,消化暂付款1.01亿元;完成剩余1家融资平台清理退出,实现财政暂付款、融资平台两类问题清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管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5.32亿元,把有限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审计整改成效显著,“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坚持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在提出问题的同时向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后续根据确认的整改时限、阶段目标、销号标准,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检查,形成“审计-整改-规范-提高”的良性循环,切实将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截至2026年8月,2025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整改220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一、旗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5年,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9亿元(不含上级补助资金),支出75.6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3亿元,支出9.9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2亿元,支出0.02亿元;社保基金收入3.38亿元,支出3.57亿元,2024年结余0.4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25亿元。
本次审计聚焦预决算编制管理、专项债券项目管控等重点领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不清,资金调剂使用。旗本级在安排部门预算时,未严格规范区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除在基本支出中安排单位日常运转履职经费外,还在项目支出项下列支“综合运行经费”“日常费用”等无特定实施任务、无事业发展目标的经费,预算编制测算依据不够充分,基本支出与专项经费界定模糊,存在资金相互挤占挪用现象。削弱预算刚性约束力,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二)人居环境整治和农维费资金前期论证不充分,资金通过追加预算安排。旗财政在未提前储备、充分论证项目实施必要性的情况下,全年分50次从本级代编的切块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中追加安排人居环境整治、农维费资金333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内安排1908.11万元、政府性基金内安排1423.44万元。涉及独贵塔拉镇2274.28万元(含塔然高勒126.48万元)、吉日嘎朗图镇399.9万元、锡尼镇248.99万元、巴拉贡镇151.5万元、呼和木独镇141.2万元、伊和乌素苏木115.68万元。
(三)预算科目使用审核不严、归集不精准,决算数据不真实。旗本级未严格履行审核监管职责,对预算部门申请支出的经济分类科目使用情况审核不严,导致部分财政资金支出未按规定准确归集至对应经济分类科目,造成年度决算数据不精准,不能完整反映财政资金实际支出结构和使用方向。
(四)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存在短板,部分项目收益难以覆盖本息、利息归集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收益不足以覆盖本息。杭锦旗农村牧区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使用专项债券资金22200万元。截至2026年4月底,产生专项债券利息2960.94万元、上缴财政利息158.5万元、其余利息由财政垫付2802.44万元。二是利息归集不到位。截至2026年4月底,杭锦旗沿黄灌区盐碱地灌、排水系统提升改造等2个项目使用专项债券资金13500万元,累计产生利息1699.7万元,实际归集到位988.29万元,尚有711.41万元利息未完成归集。
二、旗本级部门预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5年8月以来,旗审计局对旗公安局、锡尼镇政府、旗发展改革委等14个单位预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发现各类问题93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旗审计局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个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贯彻落实政策和工作要求方面
项目进度缓慢,项目监管不到位,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未达到预期效果,涉及4个单位:一是旗财政局委托旗文旅公司代管44套闲置房产,未签订委托代管协议,导致委托代管期限、保值增值措施、资产安全、运营考核管理等权责划分不清;二是旗财政局资金支出管理不严、支付管理随意。在未核实工程量和无结算审计报告的情况下,仅通过预算安排审批表和旗文旅公司的请款文件,分3次向无隶属关系的非预算单位旗文旅公司拨付372.85万元;三是旗财政局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土地,与旗自然资源局出让给同圆公司的土地存在产权交叉,交叉面积3406㎡,致使竞拍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四是旗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应用项目推进缓慢;五是锡尼镇政府计划建设的6个高标准现代科技大棚项目2个尚未开工,计划升级改造的360座蔬菜大棚仅完成53座,项目未达预期建设成效;六是旗科协科技小院联农带农不够紧密,科技馆运行不佳。
2.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精准。涉及3个单位,旗公安局27个预算指标合计923.88万元,实际执行227.99万元,执行率低于70%,27.39万元未按资金用途使用;锡尼镇政府特色产业项目无预算列支22万元、未经财政部门审批调剂预算110.24万元;旗自然资源局68.95万元政府性基金未纳入预算,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等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20%。二是虚列支出,导致决算数据不实。旗财政局将罚没资产过户相关费用400万元从国库通过零余额账户拨入单位基本账户,在编制部门决算支出报表时,将未实际形成支出的资金编入,导致年底决算支出数不实,未能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年度预算执行实际情况。
3.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方面
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执行不到位,涉及6个单位:旗公安局未建立部门执法监督制度,采购验收制度不完善,在绩效目标的确定、项目执行风险防控和绩效评价方面存在短板,支付在押人员体检费5.51万元和广告费用2.48万元未履行集体决策制度;旗老促会差旅制度不健全,部分差旅支出缺少审批单、公车审批手续,公务事由佐证材料不全;旗科协未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内控体系;旗工科局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在采购业务中,询价记录、采购合同和验收单据均无责任人员签字,涉及金额5.16万元;旗发展改革委内控制度内容粗放、实操性不强;旗司法局内控制度执行不严,9.7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是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涉及5个单位:旗市场监管局列支印刷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旗公安局采购询价流于形式,涉及3.47万元;旗工科局采购程序不合规,涉及3.9万元;旗自然资源局无政府采购预算产生政府采购行为;锡尼镇政府公务用车燃油费1.09万元未纳入集中采购。
三是超标准、超范围使用财政资金6.9万元,涉及7个单位:旗公安局多记工程价款4.16万元;旗市场监管局重复列支劳务费和未按实际发生业务会计核算1.59万元;旗发展改革委超标准支出住宿费0.1万元;旗司法局超范围列支调解费0.04万元;旗工科局扩大开支范围0.1万元;锡尼镇政府超标准支付讲师费和闲置浪费资金0.88万元。
四是结余资金463.97万元未及时上缴,涉及2个单位:旗自然资源局436.96万元、旗公安局27.01万元。
五是财政资金绩效全过程监管不到位,涉及3个单位:旗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未对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绩效监控、绩效自评报告不实;旗政数局未对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服务外包项目开展绩效执行监控;锡尼镇政府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出具与实际不符的绩效自评报告。
六是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6个单位:旗发展改革委混淆支出性质,年末集中批量编制记账凭证;旗科协记账凭证编号断档不连贯;旗自然资源局未按项目预算列支费用;旗市场监管局购买电脑、执法记录仪、智能眼镜等价值1.1万元的资产未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旗政数局283.2万元技术服务费未及时挂往来账;锡尼镇政府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质保金21.17万元。
七是会计资料不规范,涉及6个单位:旗老促会1.1万元的原始凭证不规范;旗司法局无具体事由列支下设司法所燃油费1.4万元;旗科协原始凭证要素不全,无发票支出0.48万元;旗市场监管局原始凭证不规范,列支费用9.1万元;旗公安局27.97万元的原始凭证不规范;旗工科局9.65万元的合同标的不明确。
八是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管局、旗司法局、旗科协4个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
九是旗财政局评审造价合同违约责任不清,监管不到位。
4.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面
旗工科局、旗老促会、旗市场监管局3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内部监管不到位。一是旗工科局项目未验收支付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未按规定制定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具体方案;超额匹配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33.55万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不规范。二是旗老促会草牧场改良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公告内容缺失。三是旗市场监管局“暖商保”保险项目监管不到位。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一是旗财政局超编制使用公车2辆;二是旗财政局公务用车维护费核算不规范。
6.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涉及2个单位:旗公安局未对形成的资产及时进行转固并计提折旧,涉及“雪亮工程”847万元、看守所智慧监管设备采购项目286.66万元;旗科协对科技馆已投入使用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未及时记账,涉及金额243.52万元。
二是固定资产闲置,涉及2个单位:旗市场监管局1.5万元办公室设备闲置;锡尼镇政府1套房产闲置,未有效盘活利用。
(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旗审计局对旗纪委、旗委保密机要局、旗供销社3个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内控制度建立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涉及2个单位:旗纪委办理9起专案支出差旅费619万元无结案手续;旗委保密机要局未建立健全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采购管控流程制度、低值易耗品资产内部管理制度等5项内控制度,应采未采、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二是账务处理不规范、审核不严谨,涉及2个单位:旗委保密机要局同一出差事项多头申领差旅补贴,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23.59万元;旗供销社无实质业务列支费用2.35万元,账务处理不规范0.35万元。三是会计资料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涉及2个单位:旗纪委不规范票据列支1.91万元;旗委保密机要局原始凭证不规范20.16万元。
三、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5年8月以来,旗审计局对旗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建峰,旗人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苏永权,旗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勇3名旗直部门主要领导,以及锡尼镇原党委书记魏爱民、原镇长柴国芸2名苏木镇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能够紧扣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立足岗位职责推进各项事业,持续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本次审计共发现问题36个,主要问题如下:
(一)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贯彻执行上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到位,涉及3个单位:一是旗民政局每季度对散居孤儿实地探访率未达到100%。二是旗应急局未按要求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平台、救灾物资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三是锡尼镇政府对工作计划落实不到位,多个项目未实施。
(二)履行部门(行业、系统)发展职责情况方面
项目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涉及2个单位:一是旗民政局实施建成的碱贵村村级养老服务站受供暖条件不足、运营主体更换等因素制约,无法开展就餐服务,运营管理成效不佳。二是锡尼镇阿门其日格村肉牛养殖项目投资125万元,截至审计日,村集体未取得项目收益,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
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涉及3个单位:一是旗应急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存在无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无参会人员签字、空行、隔页等问题。二是旗人社局事前未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是锡尼镇政府在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前未履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四)履行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等职责情况方面
一是旗人社局预算管理不规范,未经批准调剂预算资金3.5万元。二是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涉及2个单位:旗应急管理局301万元物资采购未履行采购程序,504.82万元物资采购未履行备案程序;旗民政局3.8万元搬迁费用询价流于形式。三是固定资产内控管理执行不到位,涉及2个单位:旗民政局适老化改造物资闲置2年及以上未进行动态管理,8.42万元资产未充分发挥效益;锡尼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丢失情况。四是旗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管理不规范,未能在有效期内合理计划分配使用、救灾物资台账不完备、入库台账只有数量无资产金额、物资出库无台账、需归还的调拨物资未明确归还期限、调拨物资未向社会公示。五是旗应急管理局单位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规范,旗应急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单独核算二级单位统筹发放福利。六是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涉及3个单位。超付工程款、超范围、重复列支财政资金27.24万元。其中,旗应急管理局1.34万元、旗人社局4万元、锡尼镇政府21.9万元。七是锡尼镇政府结转结余资金59.31万元未及时退回财政。八是合同全流程监管不到位,涉及3个单位:旗应急管理局合同管理不规范缺少关键要素;旗民政局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开展服务;锡尼镇政府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合同签订和工程量确认验收均为同一人。九是旗人社局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原始凭证不完整;考务支出经费支出管理薄弱,制度不健全。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5年8月以来,旗审计局完成了杭锦旗实验小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等5项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发现问题20个,具体如下:
一是超标准列支工程前期费及工程价款698.99万元。其中,同圆集团实施的4100万吨/年供水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多计工程造价177.72万元,超付工程量清单编制费1.96万元,超付造价咨询费7.59万元;旗代建中心实施的实验小学风雨操场项目多计工程造价12.04万元;旗住建局实施的锡尼镇镇区市政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多计工程造价4.16万元;旗代建中心实施的城镇初级中学实验图书综合楼建设项目多计工程造价314.54万元、超付工程款180.98万元。二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规范,流于形式(实验小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沿黄灌区水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项目、城镇初级中学实验图书综合楼建设项目)。三是决算、工程量清单编制不精准(实验小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4100万吨/年供水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四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旗代建中心)。五是建设单位管理不规范。施工图未经审查开工建设、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审计资料不完整等问题(旗住建局、同圆资本运营集团、旗代建中心)。六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5.04万元(旗水利局)。
五、旗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旗审计局对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17个,具体如下:
(一)企业管理环节存在薄弱之处,重点环节管控不足
一是垫付鸿泰房地产公司回迁安置资金3534.61万元,取得担保资产网签价值2094.22万元,差额1440.39万元,形成潜亏。二是2074.44万元存货账实不符、部分存货已形成资产损失。三是向力恒出借大额资金367.5万元未签订借款合同。四是治沙公司压制砖成本价高于售价3.4倍,经营效益差。五是13.75万元设备租金未及时收缴。六是9341.82亩土地资产闲置。
(二)财务管控不严
一是会计资料不规范,9969.87万元借款利息支出未取得发票,205.15万元会计资料不完整。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存货不实,虚列费用。
(三)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公司章程制定不完善,未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未制定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二级子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管理制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经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类似机构)提议,未按内控制度要求使用竞争性谈判进行商品采购。
六、审计发现问题移送处理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旗审计局共发现173个问题,提出各类审计意见和建议共70条,完善制度共10项。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共8件,其中财务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5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1件,工程招标不规范1件,选聘第三方咨询服务公司审核机制不健全1件。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增强财政支持保障能力。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建立“零基预算”常态化机制,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链条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设定与审核,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三是增强预算约束。严控代编预算规模,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编制;严控随意追加预算,规范预算调剂行为。
(二)健全专项债运行机制,夯实债务风险防控根基。一是从严管控项目申报与收益测算。规范专项债券项目入库审核,加强项目收益测算真实性复核,严禁虚增预期收益、违规打包平衡项目收益,从源头保障项目收益覆盖水平。二是健全偿债收益归集管控机制。推动项目经营性收益及时足额归集至偿债账户,完善付息预警调度机制,避免依靠财政资金垫付债券利息。三是建立项目全周期动态监管体系。对项目建设运营、收益实现情况持续跟踪,将收益达标、资金归集成效与后续项目申报挂钩,压实各方偿债主体责任。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合力。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把厉行节约作为长期方针,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两费管理。督促各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行为。二是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加强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问责,强化震慑效应。三是着力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尖兵”作用,加强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以上是2025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旗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有关苏木镇、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旗审计局将加强督促整改,及时向旗委审计委员会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杭锦旗审计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