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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带你了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相关惠民政策

哪类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

  答:经旗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高校毕业生 

  对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问:补贴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1.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问: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答: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二。具体补贴标准依据市人力资源部门当年下发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 

  问:受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申请人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3、6、7页复印在一张纸)、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本人一卡通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向本人常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受理后要对所填内容完整性和准确性予以查验。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窗口办理。  

  问:其他须知  

  答:有下列情况应停止当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  

  1.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2.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领取或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合伙经营及担任企业股东、监事等职位的; 

  4.申请人名下存在运营车辆的;  

  5.享受失业保险、公益性岗位补贴待遇期间的; 

  6.其他应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  

  问:杭锦旗申报地点和电话  

  杭锦旗政务中心三楼人社窗口 

  咨询电话:0477-2276402   0477-2276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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