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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农牧局关于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杭农牧报〔2020〕167号                   签发人:姚俊
  
吕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农作物种植补贴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 41号)精神,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保证我区玉米、大豆播种面积基本稳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在“镰刀弯”地区调整种植结构支持马铃薯发展的相关要求, 自治区从国家补助额度中集中调剂5%的资金,用于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盟市、旗县不得再进行调剂。
  2020年,我旗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对玉米、大豆、马铃薯进行补贴。为鼓励农牧民调整种植结构,在保障足额兑付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的基础上,根据上级部门分配资金,请示市级部门同意后,计划对部分农作物进行适当的补贴,待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落实到位后,通知具体补贴事项。
  杭锦旗农牧局
  2020年7月23日
  签发人:姚俊
  承办人:王小峰
  电话:66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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