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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农牧局关于旗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杭农牧报〔2020〕170号                   签发人:姚俊
  
额尔定苏雅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针对城区内流动销售的肉食品摊点进行全面清理,张贴举报电话,因流动售摊点在下班时间段出现较频繁,建议调整执法时间,严厉处置的建议。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注重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与节假日执法检查双管齐下,尤其加大中元节、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执法检查力度,对重点区域,如:城镇、郊区附件的私屠乱宰、肉食品摊点加大排查力度,注重执法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紧密结合。
  二、针对要加强对肉食品销售摊点的督查、监管力度,保障上市肉食品必须有“两证两章”的建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户严把采购关,要从正当渠道进货,确保“两证”与票和实物相符,严禁经营病死或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针对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管,取缔私屠滥宰点,从源头杜绝不规范肉食品的销售的建议。旗农牧水务综合执法局对全旗辖区内屠宰点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免疫制度和产地检疫制度,严格落实病死猪检疫、无害化处理责任和措施,并加强对销售和运输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猪肉及产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了台账,确保采购的猪肉及产品有供货商的合法资质,做到来源合法、质量合格、问题可追溯。
  四、针对疏通对肉食品案件的立案调查程序,对举报案件及时受理,不出现推诿等情况的建议。加强对生猪屠宰场的执法监管,对贩卖病死猪肉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联合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旗兽医局、旗动监所、苏木镇综合执法局及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办案,严厉打击跨省、市调运生猪行为,全力查处养殖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各类违法案件。
  五、针对要保障各监管单位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的建议。各监管单位按照年度预算与财政部门积极争取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各项监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六、针对做好肉食品安全和肉食品消费引导宣传,让消费者选择正确的选购渠道,建立抵御不法销售行为的意识。利用各类集中宣传活动、农牧民集市等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正确的宣传引导,让消费者选择农贸市场正规摊点购买放心肉。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肉食品商贩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引导商贩驶离镇区严禁在镇区售卖,对多次劝导仍不驶离的商贩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共处罚肉食品流动商贩3起。
  杭锦旗农牧局
  2020年7月23日
  签发人:姚俊
  承办人:孟建国
  电话:66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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