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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杭锦旗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杭建提复字〔2021〕1号
  
格日勒、崔凤喜、武志忠、苗子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特色农业发展资金”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旗委、政府将做大做强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手段,旗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杭锦旗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杭脱贫组办发〔2021〕4号),在我旗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优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嘎查村集体经济、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基金投入和新型经营主体自筹资金配比,撬动社会资金和资本投入,形成合力,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产业发展质量高、品牌效益好、带动能力明显的乡村振兴优势特色产业。旗乡村振兴局根据《杭锦旗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杭脱贫组办发〔2021〕4号)提前做好项目规划,精准选定扶持项目,并按照项目库管理程序纳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支持范围。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签发人:阿拉腾巴特尔
  承办人:萨日娜
  电话:139*****880
  抄送:旗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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