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志强、冯云田、迎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按时发放教室绩效工资,促进“双减”政策进一步落实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教体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为充分调动中小学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旗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杭锦旗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7日印发了《杭锦旗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杭政发〔2021〕241号)。
一、目前绩效工资来源
在编在岗人员绩效工资由市级财政直接拨付,辅岗人员绩效工资由旗财政拨付。包含班主任津贴。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权重
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综合考评中包括工作业绩、工作量、考勤。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个人考核得分X(资金总额/参加考核教职工总分数)。得分中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时,考核内容权重可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5%。
三、历年绩效工资下发情况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体发〔2020〕1号),杭锦旗在编在岗人员绩效工资,全部由市财政承担。2019年秋季学期和2020年资金于2020年10月12日,市财政局下发指标。2021年资金于2021年4月22日,市财政局下发指标,2022年资金,目前我部门还未收到市财政局指标。因此,目前还无法实现按月发放中小学绩效工资及班主任津贴的要求。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26日